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社区安置项目电梯工程(A、B区)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8-370830-04-01-493898 | ||||||||||||||
招标人名称 | **县润泽建设工程 ****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社区安置项目电梯工程(A、B区)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施工图纸 、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所列的电梯井道、**及机房改造、电梯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协调、安装、调试、检测、特种设备备案费用、移交前的保管、验收、培训、图纸及相关资料费、保修保养费用、售后服务、技术服务、人工、机械、材料及相关规费税金、管理、利润、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的全部费用 ,具体详见采购电梯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
建设地点 | **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7月15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 | 日立****公司 | ******公司 | ******公司 | **杭****公司 | ****公司 | ****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
投保总报价(元) | ****4700 | ****4500 | ****0000 | ****4000 | ****3000 | ****8900 | ****0000 | ||||||||||
质量 | 设备、安装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 电梯使用标志”。 | 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 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 电梯使用标志” 。 | 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 电梯使用标志” | 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 电梯使用标志” | 合格 | 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 ,****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 电梯使用标志 | ||||||||||
工期 (日历天) | 供货期:45日历天 安装期:22日历天 | 供货期:45日历天 安装期:22日历天 | 供货期:45日历天 安装期:22日历天 | 供货期:45日历天 安装期:20日历天 | 供货期:45日历天 安装期:20日历天 | 供货期:45日历天 安装期:22日历天 | 供货期:45日历天 安装期:21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4年07月15日09:00至2024年07月15日18:00在济****服务中心****中心评标一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2024年07月19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何娜 ,联系电话:0537-****516 | |||||||||||||||||
其他事项 | 2024年07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