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耐蚀、耐压、耐温石油钢管加工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81MA1W05F31A | 建设单位法人:骆隆龙 |
朱世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开发区海泉**侧、东珠路东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耐蚀、耐压、耐温石油钢管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海泉**侧、东珠路东侧 |
经度:121.861607 纬度: 31.88517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17 |
启行审环〔2020〕1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1W05F31A001X |
2024-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81MA1W05F3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81MA1W05F31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494221G | 竣工时间:2024-03-31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加30%及以上,本项目大口径套管生产线未建设。配套的仓储设施总储存容量与环评一致。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变化。 |
本项目为一期项目,大口径套管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品种未发生变化,工艺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大口径套管生产线未建设,生产设备数量减少,主要原辅材料类型未变化,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污染物因子排放量未增加。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由于现有产品不需要回火炉和淬火炉的热处理,因此验收期间热处理设备未启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未进行监测,其他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982 | 0 | 0 | 0 | 0.498 | 0.498 | |
0 | 1.062 | 0 | 0 | 0 | 1.062 | 1.062 | |
0 | 0.067 | 0 | 0 | 0 | 0.067 | 0.067 | |
0 | 0.038 | 0 | 0 | 0 | 0.038 | 0.038 | |
0 | 0.305 | 0 | 0 | 0 | 0.305 | 0.305 | |
0 | 61848 | 0 | 0 | 0 | 61848 | 61848 | / |
0 | 1.12 | 0 | 0 | 0 | 1.12 | 1.12 | / |
0 | 5.238 | 0 | 0 | 0 | 5.238 | 5.238 | / |
0 | 1.619 | 0 | 0 | 0 | 1.619 | 1.619 | / |
0 | 3.837 | 0 | 0 | 0 | 3.837 | 3.83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配建匹配的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水洗I、Ⅱ、Ⅲ废水、表调废水、热水洗废水等生产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初步设计为“收集隔油均质+PH调节+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PH回调+二沉排放”,水淬和高压水除鳞 废水须经平流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配套隔油格栅+地埋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 厂污****园区污水管网,其中氨氮和 TP 参照执行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1962-2015) 标准要求。 |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通过雨水总排口排****园区雨水管网。水淬、冲洗废水经厂区平流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工业园****公司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标后排入振海河。 | 连续两天,每天四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氮、TP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控制各类无组织有机废气、粉尘及恶臭气体的产生与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收集及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淬火、回火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2#排气筒排放;管体喷砂工序配建自带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除尘废气内部循环,不设置排放口;1号喷漆房管体喷漆、喷环、喷印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2号喷漆房管体喷漆、喷环、喷印工序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与3号喷漆房辊涂工序废气汇合,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4#排气筒排放;3号喷漆房管体喷漆、喷环、喷印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干式漆雾过滤+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 | 严格控制各类无组织有机废气、粉尘及恶臭气体的产生与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收集及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淬火、回火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2#排气筒排放;管体喷砂工序配建自带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除尘废气内部循环,不设置排放口;1号喷漆房管体喷漆、喷环、喷印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2号喷漆房管体喷漆、喷环、喷印工序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与3号喷漆房辊涂工序废气汇合,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3号喷漆房管体喷漆、喷环、喷印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干式漆雾过滤+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淬火、回火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合并排气筒(1#)排放;1#喷漆房管体喷漆废气、喷环、喷印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 | 连续两天,每天三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标准;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有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加厚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通径机、车丝机、管拧机、加厚机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达标。 | 连续两天,昼间各一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 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铁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须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执行;漆渣、磷化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固 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须委托有相应资质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安全合法处理。 |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废陶瓷砂、沉淀池沉渣、隔油池废油、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手套。其中,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废陶瓷砂、沉淀池沉渣企业收集后委外**化处置;隔油池废油统一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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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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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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