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东自然挂告字〔2024〕15号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东自然挂告字〔2024〕15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74176.13平方米(合111.26亩) | 宗地坐落: | **区109国道南、滨河大道东、经一路西、纬一**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 | ≤110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31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453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5837万元 | 加价幅度: | 159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5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4日17时00分****222020窗体底端 | 备注 |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根据《国土****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2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2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4日17时00分止。 八、2024年8月14日17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资料审查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7时。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条件书为准。 8、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市公共****办公室网站(http://ggzyjy.****.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 9、《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645。 10、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十、****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813室、****1708室 联系电话: 0477-****695、****562、****645(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张清华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支行 2、******银行****公司康城支行 3、****银行****公司****支行 4、****银行****公司**支行 5、****公司****康宁路支行 交纳出让金账户: 1、户名:待缴库税款-****总局****税务局 账号:051********337106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国国****中心支库 行号:011****11005 2、户名:待缴库税款-****总局****税务局****分局 账号:051********337105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国国****中心支库 行号:011****11005 3、户名:待缴库税款-****总局****开发区税务局 账号:051********337110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国国****中心支库 行号:011****11005 4、户名:待缴库税款-****总局鄂尔****开发区税务局(高新国库) 账号:051********537101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鄂尔****开发区国库(代理) 行号:011****20231 **** 202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