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日光温室及拱棚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日光温室及拱棚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管理局以《关于**区日光温室及拱棚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4】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三营镇团结村维修日光温室40栋(自然栋),维修后统一脊高3.9米、统一后墙高度2.9米、统一净跨度7.5米,长度按原日光温室长度;在黄铎堡**村改造提升拱棚40栋配套60平方米交易大棚及场地硬化,建成后统一高度3米,宽度8.5米。
2.2建设地点:**市**区三营镇团结村、黄铎堡**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市**区三营镇团结村日光温室;
二标段:**市**区黄铎堡镇**村**拱棚、交易大棚及附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6 17:00至2024-07-23 23:59(**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 地 址:****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14层
邮 编:756000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王维东 联 系 人:王红梅
电 话:133****1997 电 话:0954-****098、136****958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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