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32
通讯地址:****审批局四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2500
项目名称: |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沙洲坝镇**村牛栏窝(瑞****发电厂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为2405-360781-04-01-836875),位于**省**市沙洲坝镇**村牛栏窝(瑞****发电厂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9′53.872″,北纬25°49′31.148″,项目总投资14992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7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49%。本次改扩建项目主厂房扩建2#焚烧线锅炉跨、烟气跨和二期汽机房,**飞灰养护车间、二期冷却塔及循环水池,以及配套的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等,其余设施和建构筑物均依托现有。 瑞****发电厂现有一期项目于2017 年 2 月6****保护局审批(瑞环审[2017]44 号),于2020年2月首次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完成了自主验收,目前稳定运行,一期焚烧处理能力400t/d的焚烧线。 本次二期建设主要新增一条焚烧处理能力400t/d的焚烧线,同时全厂焚烧炉协调焚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即二期建成后全厂焚烧600t/d生活垃圾以及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0t/d,其中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市及相邻**县等县城及所辖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污泥主要来源**市及相邻**县等县区定性为一般工****处理厂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市及周边其他县区固废产生企业产生的可燃性的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等;改扩****发电厂约3公里外的瑞****公司外供热蒸汽,外供蒸汽量约为16.128×104m3/a,****公司负责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 1.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汽车鸣笛等,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和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扬尘等。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开挖时适当喷水,减少扬尘;运输时采取遮盖密闭,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风速过大应停止施工等措施减少尾气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做好施工期废水污染控制。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回用;生活污水托现有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4.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间应对建筑施工垃圾加强管理,尽量在施工过程充分地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暂存临时固废间,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收集送至厂内焚烧处置。 5.做好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应采取植草与移栽等措施消灭裸露地面,恢复植被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影响。 (二)营运期须严格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厂区绿化,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按相关规**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分别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等相关标准要求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飞灰填****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补充水,其中重金属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处理站浓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其他生产废水(化验室废水、引桥及地磅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补充水;锅炉排污水排至降温池,经定排泵排至循环水池;除盐水制备排水优先回用于冲洗、石灰浆制备等环节用水,余量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利用;循环冷却塔系统排水一部分回用于冲洗水、炉渣冷却、飞灰固化等用水,余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通过污水管网外排至绵江。 3.噪声污染防治。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等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贮存过程中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对车间、废水(液)收集处理设施等场所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废水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地下水出现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详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