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屋面防水工程中标公示****
一、项目名称:****部分屋面防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2024年7月 16日起至2024年7月 19日止。
五、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67.0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28.8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35.64元
****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拟定:****为预中标人,现将预中标人予以公示。
六、质疑
如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一次性提出,并且将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到****。我单位将在收到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质疑联系方式
招标人:助理
移动电话:010-****7610、010-****7590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总部基 地3区19号楼
联系人:张树岩、吴刚
移动电话:186****8298、136****8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