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
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
采购文件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6日
目 录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56
第六章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100
第七章施工图设计文件 100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100
第十章其他资料 100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
2、项目预算:337136.05元。最高投标限价:337136.05元。
3、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改造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经理要求
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查询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gsxt.****.cn)查询为准;
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政府采购网站(ccgp.****.cn)查询为准。
(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09:00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①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②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携带(或电子扫描件方式发送QQ邮箱****@qq.com)以上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省**市**区****广场3层3F17
4、采购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3日下午15:00(**时间)
(2)开标地点:**省**市**区**路与**大道交汇处观澜瑞公馆8层801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9日下午17:00(**时间)
六、其他事项说明:如需网上报名可加183****0063(微信同号)。
七、联系方法:
1、采购人:******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
地 址: **市**区**路7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3****1312
2、采购代理机构:****(普通合伙)
地 址:**省**市**区****广场3层3F17
联系人:田工
电 话:183****0063
邮 箱:****@qq.com
八、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0552-****202
上级主管部门:0552-****601
九、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序号 | 序列名称 | 序列内容 |
1 | 工程名称 | ******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校区 |
3 | 采购人 | **** |
4 | 工程概况 | ******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5 | 采购范围 | ******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6 |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
7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8 | 是否允许 联合体 |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9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0 | 计价方式 |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执行安****管理总站**省《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 |
11 | 工程工期 | R合同工期:30个日历天 □预计开竣工日期: (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
12 | 质量标准要求 | 质量标准: 合格 |
13 | 控制价 | 控制价:337136.05元,投标人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此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
1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5 |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 | 供应商资质等级:详见招标公告 |
16 | 供应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 1、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为:满足招标公告条件;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下特殊情形除外:(1)法定情形;(2)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所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主体已完工或已完成工程量超过80%或项目已完工等待竣工验收,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中标本项目后10个工作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或解除绑定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变更或者解除绑定至中标项目的证明(格式见投标文件)。 中标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按期变更的,取消中标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 2、采购时配备的项目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成交单位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建设部及**省相关标准规定。 成交后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变更项目经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 1 万元/次违约金,变更其他人员交纳 0.5 万元/人●次违约金。 项目经理除被限制人身自由、重大疾病、退休、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外,主体工程完成前原则上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主体工程完成前,变更人数总量不得超过20%。 |
17 | 供应商替代方案 | 不允许采用替代方案 |
18 | 报价文件 | 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分别装订,统一密封(同时供应商应把响应文件(包括报价部分)内容以WORD形式存入U盘,并与响应文件正本一并密封提交。该U盘不做评标依据。)。 在封套上加盖公章。在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2024年7月23日15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
19 | 投标有效期 | 1、投标有效期为90天。 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经招标人批准同意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总期限不得超过30日,未经批准、未经公告**投标有效期的无效。投标人同意**的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
序列名称 | 序列内容 | |
20 | 采购保证金 | 1、采购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数额: (1)采购保证金的形式:现场缴纳 (2)保证金数额(担保金额):4000 元 (3)采购保证金到账时间: 2024年7月23日15:00时前;否则视同不响应采购文件。 (4)保证金退付时限:未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现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备案后,5日内退回。 2、注意事项: 现场缴纳保证金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保证金。 3、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款项或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受让资格的; (4)投标人(供应商)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交易文件约定不予退还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失败,再次进行采购的,供应商须按照新的账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
21 | 采购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 不采用 |
22 | 成交供应商履约担保 | 1. 担保方式:履约保函 2. 担保数额:中标价的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履约担保;否则,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其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退还方式及时间:履约担保返还时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 |
23 | 安全文明要求 | 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应将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计取的安全****管理部门指定乙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账户。 |
24 | 总包及分包规定 |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须经采购人同意和认可。 |
25 | 现场条件 | 现场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
26 | 投标人参加开标活动要求 | 1、投标人参加开标大会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以下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拒收。 (2)各投标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须在开标前凭手持清单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评标程序。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放入技术标中。 4、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解释落标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27 | 供应商信用 | 1、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3)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2、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不存在《**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蚌人社发〔2017〕24号)规定的被限制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政府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 4、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公司的投标资格。****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公司的不良行为,其后果由供应商依法承担。 |
28 | 拒绝接收报价(投标)文件情形 |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报价(投标)文件。 (1)报价(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报价(投标)文件的; (3)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报价(投标)文件; |
29 | 投标人非正常投标行为 |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项目流标的,不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保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到账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投标担保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保后,未书面告知招标人不参加投标的; (7)投标报价为异常低价,****委员会否决投标的; |
30 | 其他注 意事项 | 1、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省、市、县(区)有关部门管理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考虑到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其采购报价中充分考虑到材料、人工、设备价格升降等各方面因素,成交后不得因此原因提出索赔。 3、供应商成交后必须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4、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制作在报价文件中。 5、无论何种原因,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携带的原件或投标人自行携带的原件,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如果在报价文件中未提供相应影印件的,视同供应商未提供。 6、项目经理和项目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出勤率不小于 22 个工作日/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采购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经采购人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工地现场,课以承包人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场,课以承包人500元/人﹒天的违约金。 7、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合同价款,增加造价3%(含)以下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增加造价3%-5%(含)发包人应当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调整合同价款;增加造价5%-10%(含)发包人应当报主管部门同意、行业监督部门备案后才能调整合同价款;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10%须要单独招标的,招标人应另行组织招标,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10%无须招标的,需经采购人批准。 9、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按4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与合价中,不单独列项。 |
31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该质疑采购项目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3****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公司提交。 3、本项目交易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4、采购文件内容中,招标文件指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招标人指采购人,投标人指供应商,投标文件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开标指开启,评标指评审,中标人指成交人。 5、报价中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规定计提相应的税金。 |
32 | 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及专业工程采购 | 实行暂估价的部分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招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负责实施;发包人关于材料设备的要求: (发包人可以推荐三个及以上品牌) 2、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招标,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由承包人作为采购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核确认;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备案。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②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采购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
33 | 其他事项 | / |
34 | 备注 |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 工程说明
1.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工程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定承包人。
2 范围、承包方式
2.1 本工程项目的范围及工程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本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
3 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项目经理资格见前附表 。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且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
4.2 供应商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施工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以及本工程采购资格审查文件。
4.3 本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
4.4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写报价文件,其内容必须详实;若涉及与资格审查申请书相应的内容应保持一致,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资格审查申请书为准。如果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结合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提供相应技术说明。
5 踏勘现场: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所述,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以获得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 采购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等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将不予承担。
8 采购文件的组成
8.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8.1.1 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8.1.2 本工程采购预备会(或答疑会)所有发生的会议记要、答疑文件及书面通知。
8.2 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也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9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采购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按采购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纸质或电子版)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该澄清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 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采购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0.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纸质或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纸质或电子版)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供应商。
10.5 如果供应商在答疑截止前未对采购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采购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则认为该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
10.6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纸质或电子版)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0.7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将按采购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发布,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报价文件和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语言文字)。供应商随报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报价文件的组成
12.1 报价文件由报价和技术两部分组成。
12.2 所有供应商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U盘),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在评审时采购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
12.3 报价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3.1 报价
(1)承诺函;
(2)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2.3.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总价封面;
(2)投标总价扉页;
(3)工程计价总说明;
(4)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不可竞争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2)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13)计日工表
(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5)税金项目计价表;
(16)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
(17)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18)人材机汇总表;
(19)需评审的材料表
(20)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21)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统一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见附表。
12.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4.1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12.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特殊说明资料(采购人特别要求的);
(2) 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资格后审的项目,可放在资格后审文件中);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资格后审的项目,可放在资格后审文件中);
(4)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资格后审的项目,可放在资格后审文件中);
12.4.3 拟分包情况表;
12.4.4 供应商的业绩材料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5 ****设计部分 :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安装类工程项目从实际需要);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3 报价文件格式
13.1 供应商须分别编制报价文件的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
13.2 报价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报价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报价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 报价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拟采购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报价不得低于供应商个别成本价。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4.2 供应商应根据当前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报价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采购人不要求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报价中不得变动暂列金和采购人提供的暂估价。供应商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报价。
14.3 本工程的报价采用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除规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
14.4 报价编制依据
14.4.1 采购文件;
14.4.2 设计图纸;
14.4.3 工程量清单;
14.4.4 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14.4.5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4.4.6 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4.4.7 《2018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配套计价依据、**省《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
14.4.8 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4.4.9 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4.5 供应商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14.5.1 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供应商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4.5.2 其他项目费用,如总包服务费,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项目,按规定或自主确定费用。
14.5.3 零星工作项目费,供应商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14.5.4 其他项目清单中采购人部分的暂列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采购时计入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4.5.5 供应商应当按照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自主报价。
14.6 供应商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14.6.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和税金等。
(1)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包括扬尘污染防治费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其计算费率见下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J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3.28 | |||||||||
非市区 | 2.70 | ||||||||||||
JF-02 | 文明施工费 | 5.12 | |||||||||||
JF-03 | 安全施工费 | 4.13 | |||||||||||
JF-04 | 临时设施费 | 8.10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JF-05 | 环境保护税 | ||||||||||||
项目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Z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2.60 | |||||||||
非市区 | 2.30 | ||||||||||||
ZF-02 | 文明施工费 | 4.50 | |||||||||||
ZF-03 | 安全施工费 | 3.10 | |||||||||||
ZF-04 | 临时设施费 | 5.80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ZF-05 | 环境保护税 | ||||||||||||
项目类别:安装工程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A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1.78 | |||||||||
非市区 | 1.60 | ||||||||||||
AF-02 | 文明施工费 | 6.10 | |||||||||||
AF-03 | 安全施工费 | 4.22 | |||||||||||
AF-04 | 临时设施费 | 4.60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AF-05 | 环境保护税 | ||||||||||||
项目类别:市政工程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S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3.57 | |||||||||
非市区 | 2.76 | ||||||||||||
SF-02 | 文明施工费 | 7.33 | |||||||||||
SF-03 | 安全施工费 | 5.28 | |||||||||||
SF-04 | 临时设施费 | 7.99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SF-05 | 环境保护税 | ||||||||||||
项目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Y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1.75 | |||||||||
非市区 | 1.58 | ||||||||||||
YF-02 | 文明施工费 | 3.05 | |||||||||||
YF-03 | 安全施工费 | 2.16 | |||||||||||
YF-04 | 临时设施费 | 3.20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YF-05 | 环境保护税 | ||||||||||||
项目类别:仿古建筑工程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F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2.07 | |||||||||
非市区 | 1.86 | ||||||||||||
FF-02 | 文明施工费 | 4.67 | |||||||||||
FF-03 | 安全施工费 | 2.27 | |||||||||||
FF-04 | 临时设施费 | 3.98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FF-05 | 环境保护税 | ||||||||||||
项目类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GF-01 | 环境保护费 | 市区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2.46 | 1.57 | ||||||||
非市 | 1.76 | 1.41 | |||||||||||
GF-02 | 文明施工费 | 9.24 | 6.30 | ||||||||||
GF-03 | 安全施工费 | 4.30 | 3.23 | ||||||||||
GF-04 | 临时设施费 | 8.10 | 4.60 | ||||||||||
(二) | 环境保护税 | ||||||||||||
GF-05 | 环境保护税 |
(2)人工工日单价:不低于 158.38 元/工日。
(3)税金9%(执行**省**省《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
税金金额通过投标报价反算的方式进行验证,验证方法为“计算税金=投标报价÷1.09×9%”,当计算税金与投标税金不一致时,其商务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
(4)采购文件中明确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其他项目费(计税金列入采购总价)
(6)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14.6.2 可竞争费用包括: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措施项目费。
14.7 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4.8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报价均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14.9 工程材料
14.9.1 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
14.9.2 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和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
14.9.3 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14.10 本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4.11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14.****.1 本工程经成交后,成交人的各分项单价即为双方后期结算时执行的固定综合单价,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运送到工地、卸货、储存、多次搬运、起吊、放下、定位、安装、切割、损耗、退回包装等材料设备费、人工费、机械和工具费、管理费、利润、市场价格波动及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一切相关风险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无论成交人报价时是否存在错漏缺失,均视为成交人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构成合同价款项目的所有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14.****.2 工程量按发包人批准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图纸等按实计算。
14.****.3 除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外,本项目的计量及计价规则按《2018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配套计价依据、**省《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及**省、**市现行有效的计量计价文件规定执行。
14.****.4 工程变更
14.****.4.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14.****.7.2条的规定调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预算价)×100%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14.****.4.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14.****.4.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14.****.4.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14.****.5 项目特征不符
14.****.5.l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14.****.5.2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14.****.4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14.****.6 工程量清单缺项
14.****.6.1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14.****.4.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14.****.6.2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14.****.4.2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4.****.6.3 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14.****.4.1条、14.****.4.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14.****.7 工程量偏差
14.****.7.1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14.****.7.2条、14.****.7.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14.****.7.2 对于任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 Q1 >1.15Q0时,S=1.15Q0×P0+(Q1 -1.15Q0)×P1
(2)当 Q1 <0.85Q0时,S=Q1×P1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的确定按以下约定执行: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不含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P1=投标综合单价×0.95执行。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不含15%)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P1=投标综合单价×1.05执行。
14.****.7.3 当工程量出现14.****.7.2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4.****.8 物价变化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合同约定调整。
14.12 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15 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
16 采购货币:
本工程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纸质或电子版)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含采购保证金),但是对拒绝**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利拒绝其报价文件。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的**采购担保的有效期,在**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采购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 采购担保
18.1 供应商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采购担保,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8.2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采购担保,本项目担保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任何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担保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采购资格。
18.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采购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8.4 供应商的采购担保将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还。
19 采购替代方案
19.1 供应商所提交的方案应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中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9.2条规定。
19.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供应商除提交正式报价文件外,还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20 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报价文件。
20.2 报价文件封面、投标函、报价汇总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若有)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否则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以联合体共同采购的须有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并附联合体共同采购协议书。
20.3 供应商按照本须知第20.2条款规定对其报价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报价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0.4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法人印章或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报价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21 投标文件
2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时间安排表中的规定,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时间安排表的规定。
21.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10条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前附表约定执行。
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 采购
24.1 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报价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报价文件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4.4 采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4.4.1 宣布开标纪律;
24.4.2 公布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24.4.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4.4.4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24.4.5 按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并向各供应商宣布资格评审结果;
24.4.6 设有控制价或拦标价的,公布控制价或拦标价;
24.4.7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采购,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的递交情况、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4.4.8 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采购记录上签字确认;
24.4.9 采购结束。
24.5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 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26 评审委员会与评审
26.1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将从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的评审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委员会负责。
26.2 采购结束后,开始评审,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3 本工程评审定标程序、标准、方法详见本须知评审办法规定。
27 评审过程的保密
27.1 采购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7.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 报价文件的澄清
28.1 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审现场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当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设有控制价的,报价低于控制价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控制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委员会论证,认定该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人。
29 报价文件的评审程序
29.1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报价文件的全部响应偏差。响应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9.2 响应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29.2.1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费用;
29.2.2 报价文件无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29.2.3 报价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29.2.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9.2.5 报价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29.2.6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29.2.7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9.2.8 报价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29.2.9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9.2.10 拟负责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非供应商单位人员的;
29.2.11 报价文件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评委会判定不可行的;
29.2.12 报价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
⑴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
⑵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
⑶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的。
(4)当报价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不一致,以致影响评审结果的。
(5)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清单报价低于有关文件规定的。
(6)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
(7) 人工工日单价低于 158.38 元/工日;
(8)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绝对值累计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以上者。凡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供应商未报,且报价文件未阐明充分理由,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项目或费用。
(9)报价中变更暂列金或材料暂估单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等预算价公布的采购人提供的相应金额的
(10)报价中的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通过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价格的
(11)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12)报价中没有人材机汇总表的。
(13)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
(14)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械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
(15)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
(16) 任何报价出现负数的;任何报价应填未填或填0的;任何通过增加或减少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固定格式报价的。
(17)总包服务费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费率计取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9.2.14 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29.2.15 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报价文件、办理采购事宜的。
29.2.16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的。
29.2.17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
29.2.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9.3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29.4 报价文件的澄清:报价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报价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29.5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采购。
29.6 经审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文件,****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0 报价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 评审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的修正原则如下:
30.1.1 当报价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内容为准。
30.1.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综合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综合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金额;
30.1.3 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计或总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总计)金额。
30.1.4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30.1.5 供应商填报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进行澄清修正,但所报的单价不变。
30.1.6 报价文件中填报的报价、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承诺函填报的为准。
30.1.7 报价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结构、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31 按照第29.4条款、第30条款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修正报价的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价就低不就高。
32 报价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就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 评审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报价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
32.4 ****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成交人。采购****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成交人。
32.5 评审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所有响应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33 评标办法和程序
评标和定标工作不约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评标工作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代理机构不作答复。
34 纪律与保密
34.1 供应商的报价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4.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34.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报价:
34.2.1.1 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并修改其报价文件;
34.2.1.2 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委员会、****小组****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4.2.1.3 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报价文件;
34.2.1.4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
34.2.1.5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34.2.1.6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4.2.1.7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放弃成交;
34.2.1.8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4.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人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内容、格式、标准、编号等异常一致或3(含)处以上错误雷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
1)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不同供应商为完成部分或全部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的价格构成全部雷同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
6)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4.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弄虚作假投标:
(1) 提供虚假的投标人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资质、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
(2) 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检员等)的虚假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职称、学历、执业资格、执业单位、劳动关系、个人业绩、社保) ;
(3) 使用虚假公章、印章,或代替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
(4) 伪造证明材料、提供不实说明或进行虚假承诺;
(5) 以恶意方式故意制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情形,致使其他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或者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
(6)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4.3 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报价价格、报价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34.4 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
34.5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报价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5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委员会的评审报告所确定的成交人。
36 采购人拒绝采购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委员会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响应。
37 中标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交易中心网站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成交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8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代理合同签订的收费标准收取。
39 签订合同
39.1 成交人的成交价即为合同价款。
39.2 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及时与采购人办理洽谈和签订承包合同的各项手续并做好进场准备工作(含临时设施、施工水电接引),采购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39.3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9.4 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9.5 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施工,不得将成交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40 履约担保
40.1 履约担保
40.1.1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成交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40.1.2 若成交人不能按本须知第40.1.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不与其签定合同,且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含采购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采购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0.1.3 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对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进行审查,成交人未提交担保或者所提交担保不符合采购文件约定的,采购人应当拒绝签订合同,并将拒绝签订合同的原因书面告知**市****管理局。
41 履约担保返还时限:
履约担保返还时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人自行协商。
42 支付担保
本工程是否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有关规定见前附表规定,如实行,采购人最迟也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成交人提交。
附表1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警戒线一览表
工程项目 | 分 类 | 警戒值(以预算价下浮%) | 备 注 | |
建筑工程 | 含办公楼、综合楼、学校、厂房、其他建筑工程及单独的打桩工程 | 13 | ||
安装工程 (单独发包) | 燃气工程 | 15 | ||
智能化工程 | 15 | |||
综合工程、消防、通风空调、电气安装工程 | 15 | |||
市政工程 | 道路工程 | 25 | ||
桥梁工程 | 13 | |||
给排水管道工程 | 20 | |||
泵站工程 | 13 | |||
变配电工程 | 20 | |||
交通设施工程 | 15 | |||
路灯工程 | 30 | |||
综合工程 | 25 | |||
****填埋场 | 防渗工程 | 15 | ||
土建工程 | 20 | |||
园林建筑 绿化工程 | 园林建筑工程 | 25 | ||
绿化工程 | 30 | |||
装饰工程 | 幕墙工程、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 20 | ||
其他工程 | 单独的土石方工程 | 30 |
43 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的采购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审办法。
第二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综合评审。
第三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购活动。
二、采购小组
第四条本次****小组,组织不少于 3 ****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采购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对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
第六条在采购过程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采购情况实质性变动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七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报价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第八条 评审时,采购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第九条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技术资信70分,商务报价30分,技资信得分和商务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最终评审总得分=技术资信评分+商务报价评分
第十条 采购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四、技术、商务评审
1、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四:技术资信评审表;采购结束后公布得分。
技术及资信的得分汇总方法:对某一供应商的技术资信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求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技术资信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商务报价评审,根据供应商报价文件(报价),商务报价经评审有效后,按下述规则进行报价评分:
(1)商务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提交商务报价。
(2)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中,取商务报价平均值作为基准价,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评分统一按照下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为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平均值,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推荐成交候选报价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将各有效采购供应商按其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排序。排名第一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质疑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评审注意事项
1、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响应。
2、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3、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评委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主动向供应商询标,并对询标的内容填表记录。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评标后,评委会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6、评委会和评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采购文件进行评审;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评****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采购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采购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10、本评标办法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七、评审过程保密
1、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响应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响应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在评审期间,****采购中心****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采购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表一、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 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是否通过 | |
资格评审标准 | 1 |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费用缴纳情况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2 | 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3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 |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6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7 | 联合体供应商(如有)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8 |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9 | 单位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10 | 信誉(如有)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11 |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提供承诺书。 | ||
12 |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评委会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n)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n)查询。 | ||
13 | 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资格评审汇总 |
评委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就技术、资信、业绩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以确定入选供应商的一种评审方法。
1、技术部分评审
1.1 技术部分评审
****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不予通过。对否定的技术部分,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部分评审记录上;对出现认定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
评审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一、技术部分初审;
二、技术部分详细评审;
三、技术资信评审表。
(1) 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⑤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⑦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⑧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⑨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
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安装类项目从需要)
评委在评比施工组织设计时,结合本工程特点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且无原则性错误。
(2) 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类似工程业绩等方面一致;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 中级 及其以上。
项目班子人员构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符合前附表要求,成交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建设部及**省相关标准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岗位 | 人员配额 | 专业 | 执业资格 (如需)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类相关 | 同招标公告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类相关 | 同招标公告 |
其他人员 | ****建设部及**省相关标准规定 | ****建设部及**省相关标准规定 | ****建设部及**省相关标准规定 |
合计 |
①投标时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上述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②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须进驻现场,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打卡,不得采取任何措施逃避打卡,如发现缺打卡或替打卡一次扣罚 500 元人民币,同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罚。
③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中标人根据行业管理规定及现场施工需要,保证项目管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施工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服从。
④中标后因中标人的原因,变更项目经理,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 1 万元/次违约金,变更其他人员交纳 0.5 万元/人●次违约金。
项目经理除被限制人身自由、重大疾病、退休、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外,主体工程完成前原则上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主体工程完成前,变更人数总量不得超过20%。
⑤其他:
表二、技术部分初审
评审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是否通过 |
符合性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报价文件格式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联合体供应商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工期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工程质量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符合性评审汇总 |
表三、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是否合格 | |
通过 (√) | 不通过 (×) | ||
1 | 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类似工程业绩等方面一致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3 | 工程概况的描述是否准确 | ||
4 | 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 ||
5 |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6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7 | 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8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
9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 ||
10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11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
12 |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 | ||
13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14 | 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 ||
15 | 其他内容(如有) | ||
技术部分是否合格。 |
说明:1.技术部分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2.评审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供应商评审空格内用“√”、“×”表示。
3.合格标准:技术部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1)上述各项标准中必须有10项以上(含10 项)通过;2)第1、2、9、10项必须通过。
4.评委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报价文件内容与采购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应要求供应商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以规定的形式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表四、技术资信评审表
评分内容编制要求:
1、技术资信总分70分。
技术标评审(总分70分) | ||
指标名称 | 分值区间 | 指标要求 |
企业业绩及体系认证 | (25分) | 1、企业 2021年至今每完成一个30****学校工程业绩得5分。满分 20分。 2、企业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齐全且有效的加5分。 注: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取。本项最高得25分。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15分) | 项目经理 2021年至今完成一个30****学校工程业绩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个30****学校工程业绩加5分,最高加5分。 注: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取。本项最高得15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30分) |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计划针对本项目招标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满足施工需要。较好的得 3-5 分,一般的得 2-3 分,较差的得 0-2 分。(5分)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较好的得 3-5分,一般的得 2-3 分,较差的得 0-2 分。(5分) 3、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总体要求,方案及技术措施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较好的得 3-5分,一般的得 2-3 分,较差的得 0-2 分。(5分) 4、进度计划及进度控制措施:主要结合投标人提供的计划及措施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较好的得 3-5分,一般的得 2-3 分,较差的得 0-2 分。(5分) 5、质量控制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较好的得 3-5 分,一般的得 2-3 分,较差的得 0-2 分。(5分) 6、本项目重点难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前附表重难点要求,提出能有效保证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难点解决 方案。较好的得 3-5分,一般的得 2-3 分,较差的得 0-2 分。(5分) |
说明: 1、企业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②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2、人员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②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 ||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如下:
2、商务报价评审
(1)本项目设有控制价,报价大于采购人控制价75%且小于采购人控制价的供应商为合理报价有效供应商,报价大于等于采购人控制价或小于等于采购人控制价75%供应商为不合理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文件的审核、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审查预成交人的报价部分,包括工程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
②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修改后的报价不得影响排序,影响排序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按照本采购文件须知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修正报价的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价就低不就高。
(3)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该供应商的报价不合理,不能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①供应商拒绝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的。
②供应商的说明理由不充分的。
③报价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分析报告、证明材料的。
④供应商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合理的。
⑤供应商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⑥供应商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周转性材料标准的。
⑦供应商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⑧供应商以库存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元器件、器材为由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的。
⑨供应商采用无牌无证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
(4****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5)价格分应当采用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投标价格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计算方法:
a.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价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b.评标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招标项目E1=0.5;E2=0.5
其中:F等于30分,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制,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制。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下载
****建设部
****总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 。
5.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第三方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承包方开票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以保函的形式于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予甲方,质保期期满后退还保函。
承包人项目经理: 。
监理公司名称: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时间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屋面防水工程质保期为 5 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 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技术部分
报 价 文 件(技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就(项目名称) 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报价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年龄: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联系方式:
三、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公司人员 | 共计: 人 | ||||||||
其 中 | 有职称技术的管理人员 | 其他管理人员 |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员 | ||||||
技术工人 | |||||||||
8级以上 | 6~8级 | 4~6级 | 1~3级 | 普通工人 | |||||
2.拟派往本采购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
下载 人员类别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
10年以上 | 5年至10年 | 5年以下 | |||||||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投标人声明:****公司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五、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的工程项目 | 分包人名称 | 分包项目造价(万元) | 备注 |
六、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注:供应商应接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七、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拟任职位 | |||||
姓名 | 出生年月 |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学 历 | 职 称 | ||||
职 务 | 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注: 1、提供主要人员的专业经验, 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工程相类似的特殊经验。
2、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和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八、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图表。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 **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8)工期、质量说明;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九、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
我单位在项目投标中提供的投标被授权人,以及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均为我单位的工作人员;且与我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项目经理在我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我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3个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按采购文件35.2.3第(4)条虚假承诺的规定,自愿接受弄虚作假投标的处理,由此引起****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十、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⑥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该行业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该行业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被依法设立的各级****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
⑦根据《**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蚌人社发〔2017〕24号)规定的被限制投标;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
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十一、拟任项目经理变更承诺书(如有)
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中的拟任项目经理 (姓名) ,目前在 (项目名称)
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其所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 □主体已完工, □已完成工程量超过80% ,□项目已完工,等待竣工验收。我单位承诺中标本项目后10个工作日内(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拟任项目经理从上述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履约。如果逾期未完成变更,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附: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变更的证明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变更的证明
(姓名) 在我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目前该项目 □主体已完工, □已完成工程量超过80% ,□项目已完工,等待竣工验收。若项目经理中标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我单位同意项目经理 (姓名)变更至中标项目。
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十二、拟任项目经理解除绑定承诺书(如有)
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中的拟任项目经理 (姓名) ,目前在 (项目名称)
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其所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 □主体已完工, □已完成工程量超过80% ,□项目已完工,等待竣工验收。我单位承诺中标本项目后10个工作日内(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拟任项目经理从上述项目解除绑定至本项目履约。如果逾期未完成解除绑定,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附: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解除绑定的证明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解除绑定的证明
(姓名) 在我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目前该项目 □主体已完工, □已完成工程量超过80% ,□项目已完工,等待竣工验收。若项目经理中标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我单位同意项目经理 (姓名) 解除绑定至中标项目。
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二)报价部分
******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
报 价 文 件(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要求,遵照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进行采购,并承诺按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等要求,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我方自愿行为,报价文件内容及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3、我方已详细审核并认可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采购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的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采购报价不低于本企业成本,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4、我方自觉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自觉维护**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5、我方遵****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6、我方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没有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让他人挂靠参与采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7、我方保证不****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成交;不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在采购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我方承认承诺函附录是我方承诺函的组成部分。
9、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或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并按 天的工期竣工,移交整个工程。
10、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11、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并投入机械设备,并按报价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转包、违法分包及使用挂靠队伍施工。一旦我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实,成交无效,已进场施工的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质量不低于采购文件规定和报价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1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并及时进场施工,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1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签订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15、一旦我方成交,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以及行政监管人员的管理,****管理部门的检查调查工作。
16、一旦我方成交,将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严格履约,不发生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1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1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以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9、我方将与本承诺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保函金额) 元作为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20、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21、承诺我单位将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
22、我方承诺:
(1)我单位****交易中心采购并成交后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我方已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成交后不再另行调整。
(4)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采购文件中关于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和其他有关处罚的规定,并在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时,自愿接受招标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处理。
(5****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若虚假承诺,自愿接受按弄虚作假处理。
23、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24、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供 应 商: 名称 (盖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首页格式
******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编制人:(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
审核人:(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
编制日期:
(一) 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施工期内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4.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5.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投标总价封面
******校区教学综合楼、教辅楼改造工程
投 标 总 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投标总价扉页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编制人:
(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时间: 年 月 日
(3)工程计价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4)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 计 |
说明: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 计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3 | 不可竞争费 |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2 | 环境保护税 | ||||
4 | 其他项目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 | ||||
单位工程造价=1+2+3+4+5 |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汇总表。 |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 暂估价 | |||||||||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 编码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 料 费 明 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暂估 单价 (元) | 暂估 合价 (元) | |||||||||
其他材料费 | - | - | ||||||||||||||
材料费小计 | - | - |
(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共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2 | 二次搬运费 | ||||
3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4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5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
6 |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 ||||
7 | 临时保护设施费 | ||||
8 | 赶工措施费 | ||||
合 计 |
(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10)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共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环境保护费 | ||||
2 | 文明施工费 | ||||
3 | 安全施工费 | ||||
4 | 临时设施费 | ||||
5 | 环境保护税 | ||||
合 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1 | 暂列金额 | ||
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12)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说明:此表中“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算金额填写。 |
(13)计日工表 | |||||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共 页 | ||||
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一 | 人工 | ||||
1 | |||||
2 | |||||
3 | |||||
4 | |||||
人工费小计 | |||||
二 | 材料 | ||||
1 | |||||
2 | |||||
3 | |||||
4 | |||||
材料费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1 | |||||
2 | |||||
3 | |||||
4 | |||||
施工机械费小计 | |||||
合 计 | |||||
说明: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预算时,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招标人所列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 |
(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 ||||||
2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
合 计 |
说明: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预算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15)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 ||
合 计 |
(16)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本 页 小 计 | 元 | ||||||
合 计 | 元 |
(17)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编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 计 | 元 | |||||||
说明: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18)人材机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材料编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用量 | 现行价 | 合价 |
(19)需评审的材料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单价(元) | 总用量 | |
合 计 |
(20)降低投标报价说明、证明材料
1、本项资料格式不作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本项资料包括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它方面有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
材料费降低报价的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对本工程的材料费报价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项目、措施和施工方案基础上的。同时,我单位承诺确保以投标报价中的材料费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
为达到上述承诺目的,我单位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实现:
1、
2、
3、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施工机械费降低报价的承诺书
我单位根据本工程的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其他相关附件的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承诺对本工程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报价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项目、措施和施工方案基础上的。同时,我单位承诺确保以报价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
为达到上述承诺目的,我单位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实现:
1、
2、
3、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21) 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投标单位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详见施工图纸、相关规范
1、图纸清单: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
2、工程技术规范清单: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列。
3、标准图集清单: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列。
一.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采购日期 | ||
标段(包号) | 预算/控制价 (万元) | ||
供应商 | 项目责任人 | ||
不良信用记 录查询情况 | |||
处理结果 | |||
评审委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