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小**重点河段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设计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
施工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市**区板桥镇、
**市**区红炉镇、
**市**区三教镇、
**市**区胜利路街道
验收时间:2023年12月19日
验收地点:****水利局金域蓝湾会议室
前 言
2023年12月13日,****水利局主持召开了**区小**重点河段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组成了**区小**重点****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有:****水利局、**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板桥镇、红炉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等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验收委员会通过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了《**区小**重点河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等工作报告,认真讨论了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最后通过并形成了《**区小**重点河段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目 录
工程名称:**区小**重点河段工程。
工程位置:**区板桥镇、红炉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
本工程是**区**区板桥镇、红炉镇、三教镇和胜利路街道规划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性水利防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任务以护岸为主,兼有水土保持、美化环境和防洪等任务。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1.1立项批复
2017年12月20日**市****委员会《关于**区青峰河综合治理及小**重点河段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永发改审批〔2017〕99号)批复了立项申请,批复**区小**重点河段工程总投资为2823.3万元。
1.2初设批复
2017年6月12****水利局、****财政局向****下达了《关于**区小**重点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水务〔2017〕51号)。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设计标准
**市**区小**重点河段工程的建设任务以防洪护岸为主,兼有保护农田及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综合任务的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护岸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2)规模
河道综合治理长度5.06km。
初设批复概算总投资2979.32万元。工程设计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114922.37m3,石方开挖24793.17m3,土石方回填69192.18m3,清淤40138.3m3,余土外运71458.66m3,格宾笼镇脚干砌块石25394.09m3,干砌块石护脚10429.20m3,格宾镇脚碎石垫层3277.73m3,亲水平台碎石垫层12315.5m2,亲水平台砼浇筑12315.5m2,堤顶路面碎石垫层11677.47m2,堤顶路面砼浇筑11677.47m2,加筋麦克垫护坡41875.12m2,栏杆安装8596.7m。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工程综合治理4.85km,**护岸长8.22km,其中板桥镇河段治理工程河段下游段岸线起于在建大桥下游,****小学(干滩堰),综合治理长度1.95km, (左岸护岸长度1.94km,右岸护岸长度1:95km);板桥镇河段治理工程河段上游段岸线起于上游蒋家院子,止于原板桥镇整治段上游末端,综合治理长度1.05km, (左岸护岸长度0.59km,右岸护岸长度0.98km);胜利路街道万寿场河段治理工程河段岸线起于寿永河万寿桥以上约0.17km处,止于寿永河**,治理河道长度1.23km,其中左岸护岸长度0.87km,右岸护岸长度0.67km;红炉镇河段治理工程河段岸线起于高桥下,止于分岔口,治理河道长度0.62km,其中左岸护岸长度0.60km,右岸护岸长度0.62km;拆除重建三座阻水人行桥。
(2)建设工期
该工程初设批复总工期6个月。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
施工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政府、****政府、****办事处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于2018年11月2日动工,2019年9月28日完工,实际工期为330天。
2、主要设计变更
(2)将万寿河段万0+240.08-万0+315.40段采用厚10cm碎石垫层、厚20cmC20亲水步道砼,护脚采用干砌块石护脚。由于该段受场地限制无法修建临时道路,机械、材料无法进入该段现场,该段全部采用人工施工,材料采用胶轮车运输至该段现场,变更后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量结算。
(3)原设计护坡无穿堤导流管,河道护岸两旁多为水田、大棚,为确保护坡不被冲刷,在河道护岸两旁水田、大棚水沟集中处增设穿堤导流管,增设集水井,变更后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量结算。
(4)原设计堤顶青石栏杆变更为预制砼栏杆。由于该工程施工工期要求短,时间紧,任务重,原设计青石栏杆材料来源困难,损坏后不便于维护,****水利局《关于**区小**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原设计堤顶青石栏杆改为预制砼栏杆变更施工的批复》(永水务〔2018〕164号)同意,原设计堤顶青石栏杆变更为预制砼栏杆,变更后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量结算。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工程治理河道5.06km,**护岸长8.88km,土石方开挖114922.37m3,石方开挖24793.17m3,土石方回填69192.18m3,清淤40138.3m3,余土外运71458.66m3,格宾笼镇脚干砌块石25394.09m3,干砌块石护脚10429.20m3,格宾镇脚碎石垫层3277.73m3,亲水平台碎石垫层12315.5m2,亲水平台砼浇筑12315.5m2,堤顶路面碎石垫层11677.47m2,堤顶路面砼浇筑11677.47m2,加筋麦克垫护坡41875.12m2,栏杆安装8596.7m。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区小**重点河段工程占地租用**区红炉镇、板桥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集体土地193.33亩,按6000元/亩进行补偿费用,共计116万元,费用包干使用于工程占地、施工临时用地、附着物补偿以及拆迁工作费用等。工程未征地移民,区水利局负责施工用地相关费用,红炉镇、板桥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负责协调处理,无遗留问题。
(八)水土保持设施
(二)阶段验收
无。
无。
无。
为确保工程质量,参建各方认真执行国家和水利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按照“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单位服务、****政府部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质量管理。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向**市**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申请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市**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签发了**区小**重点河段工程质量监督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站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
工程项目划分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由**区****监督站予以确认。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
(三)工程质量核定
经项目法人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评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本单位工程合格率100%。该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
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总投资为2421.74752万元,实际到位2414.95万元,资金缺口6.8万元。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法人及时将工程相关资料和固定资产分别移交板桥镇、红炉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运行管理。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四)结余资金
无。
无。
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由项目法人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以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结果和真实、完整的工程建设实际收支金额编制。其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完整,基本符合有关要求。
无。
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为**区红炉镇、板桥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管理,运管经费由**区红炉镇、板桥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筹集解决。
工程验收后,由项目法人及时将工程移交红炉镇、板桥镇、三教镇、胜利路街道运行管理。
**区小**重点河段工程于2018年11月2日动工,2019年9月28日完工,经观测,到目前为止工程运行正常。
(二)工程初期运行效益
**区小**重点河段工程建成后,至今已经过多次特大暴雨洪水的考验,很好地发挥了城镇防洪、水土保持、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
经过试运行观测,堤防运行正常、稳定、无沉降、位移现象发生,工程状态良好。
九、竣工技术预验收
无。
无。
该工程基本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竣工结算与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审计,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初步发挥。
****委员**意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