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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市梅****体育局:
《关于审批**区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21号)精神,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区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街道珠条街48****电线厂)。
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441402-22-01-120459。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电线厂老旧建筑改造为**区非遗展示馆,改造面积1437.06平方米,工程包括:外立面修缮、楼体结构改造及加固、顶层改造、装饰装修、陈列设计布展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199.63万元,其中:工程费1027.04万元(装修修缮费用396.08万元,陈列布展费用630.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65万元、预备费34.9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76万元,2023年度**﹒**对口帮扶协作资金150万元,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11万元,其余申请上级资金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并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八、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
此复。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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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建设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工程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