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略) 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县关于用于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项目名称: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
二、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地类:贡江镇东溪村161.105亩,其中村委会0.621亩(道路0.621亩)、兰屋组7.730亩(旱地1.512亩、河沟0.512亩、林地5.706亩)、企岭下1组12.442亩(鱼塘2.430亩、菜地9.075亩、林地0.333亩、河沟0.604亩)、企岭下2组1.765亩(鱼塘0.646亩、菜地1.026亩、河沟0.093亩)、桃子组4.136亩(林地4.136亩)、袁屋组22.086亩)鱼塘0.325亩、菜地8.146亩、林地8.110亩、空坪4.578亩、旱地0.269亩、房屋占地0.658亩)、石下组55.789亩(鱼塘14.819亩、菜地22.335亩、林地13.952亩、道路0.714亩、空坪2.323亩、旱地1.646亩)、熊屋组56.536亩(鱼塘4.403亩、菜地16.589亩、林地27.932亩、道路0.637亩、空坪5.120亩、旱地0.408亩、河沟0.880亩、房屋占地0.567亩)。具体范围、地类、面积以该宗地征地勘测技术报告为准。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旱地、菜地、鱼塘、房屋占地、河沟、道路、空坪按4.5万元/亩,林地1.4万元/亩,合计金额538.4486万元,其中村委会2.7945万元、兰屋组17.0964万元、企岭下1组54.9567万元、企岭下2组7.9425万元、石下组207.7993万元、桃子组5.7904万元、熊屋组167.8228万元、袁屋组74.246万元。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旱地0.04万元/亩、菜地0.10万元/亩、鱼塘0.25万元/亩,合计金额11.52625万元,其中兰屋组0.06048万元、企岭下1组1.515万元、企岭下2组0.2641万元、石下组6.00409万元、熊屋组2.77597万元、袁屋组0.90661万元。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五、房屋拆**置补偿:①范围以本宗地征地勘测技术报告为准;②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为准;③标准按本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金额按实际调查核定的数额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帐或现金支付。
七、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按《**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于府发〔2016〕2号)规定执行。
八、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按照实际征收耕地总面积5%的比例安排用于发展生产、安置就业的征地预留地。
九、本公告所涉征地补偿、安置具体面积、地类、数额以签订征地协议书为准,涉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以实际调查核定为准。
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若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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