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一)(二次招标)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公司组织招标的**县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片区一)(二次招标)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应当月完成,引起的工程量核增在竣工验收后按80%支付;进度支付时,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承包人应于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上报竣工验收进度款申请,递交全部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上报的竣工验收进度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在14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并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
③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并经有权部门或单位审核后付至审结数的97%,剩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支付到位。(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现更改为: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应当月完成,引起的工程量核增在竣工验收后按80%支付;进度支付时,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承包人应于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上报竣工验收进度款申请,递交全部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上报的竣工验收进度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在14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并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
③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并经有权部门或单位审核后付至审结数的100%,承包方缴纳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支付到位。(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7月22日 17:00:00;
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7月22日 17:30:00;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ggzy.****.cn:9095/sc/)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