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管理好九襄镇辖区内国有土地,确保国有资产效益更好地服务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大木安置点(小地名:锦城酒店后面)已征未利用土地,拟采取竞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范围
位于九襄镇大木村安置点(小地名:锦城酒店后面),已收储的约10亩土地。
二、竞租条件
(一)承租人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正常履行经营的能力和条件;
3、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
4、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5、未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经营范围:
1、竞标的土地可用于发展一、三产业。
2、如需搭建临时建筑,由承租方自行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申报批准后,****政府上报批准建设方案,方案应明确建设风貌、用料,经营范围等,****政府批准后方能按照方案建设。
(三)租赁约定:
租赁期内,未征得****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调整,须报****批准后,方可调整。在租赁期间,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政策调整变化、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资产,相关租金以未使用时间按比例部分退还中标方,除此之外,中标方所有建设建筑和其他投入等可自行处理,但一概不予补偿。
三、竞租期限
租赁期为2年,自2024年8月起至2026年7月(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四、竞租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租赁者,请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1日16:30前持相关证明到****委员会报名。
(二)报名所需的材料:
自然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可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填写《九襄镇大木村已征未利用土地竞租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初审
竞标人资格初审合格后需缴纳竞租保证金5万元。(如中选,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复耕保证金5万元;如未中选,****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16:30时。
缴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账号:744********010899
开户行:**省农村信用社
(五)资格复审
招标组据实对报名人或企业信息进行复审,审核通过自动取得竞租资格,审核未通过,及时告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
(六)召开竞租大会
取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于2024年7月22日10:00时,在****委员会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租金竞租起始价:8万元/年,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00元,最终以出价高者中选。
(七)签订合同交纳租金
****进行3天公示无异议后,中选结果正式生效,届时将通知中选方签订《租赁合同》,中选方须在3日内及时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2年租金(不包含平整场地的一切费用),逾期视为违约,取消中选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5万元。签订合同后的前3个月作为免租期,承租方需在免租期内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同时将该地块使用****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经营。
五、责任和义务:
(一)基础设施维护
由竞租中选方负责所竞租到的土地基础设施完善(含土地平整),并进行维护保养。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基础设施,如维修不到位,将在违约保证金中扣除进行维修。
(二)安全治安责任
竞租中选方对竞租到的资产安全工作负全责,发生事故、破坏、盗窃等安全、治安事件,由竞租中选方负责处理,并全部承担产生的责任。
(三)运行管理
竞租中选方按照合同规定、法律法规及九襄镇城乡环境整治要求,进行经营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并符合环保要求,竞租中选方不按九襄镇管理要求或违反合同条款的,合同终止,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中选方须在合同终止十日内自行移除安装的设备设施及商品,如10日内未自行移除,****有权使用复耕保证金进行移除。
1、未经****允许私自改变竞租场地用途行为。
2、私自搭建各类设施行为。
3、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4、****政府管理的其他行为。
5、在竞租场地范围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合同期满,****政府未作他用且中选方有意继续经营,可按照租金不低于10%涨幅签订合同继续承租,如不再承租且无违约行为,复耕土地恢复原状,经九襄镇验收后,退还违约保证金解除合同。
七、联系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4752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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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
附件: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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