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公司所持有的******公司15%股权转让 | 标的编号 | GRXD****0628-051-001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7-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8-1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截止 | |||||||||||
标的概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801MA79LQ6CX7 | ||||||||
法定代表人 | 侯志刚 | 所属行业 | 商业贸易 | |||||||||
成立时间 | 2021年11月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 | |||||||||
注册地(住所) | **巴****农场中环路一分场2号** | |||||||||||
标的企业简介 | ******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维吾尔自治区**,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超过了58%的**维吾尔自治区同行,实缴资本77万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微型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其他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部门/政府部门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 | |||||||||||
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会议纪要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鲜蛋批发;鲜肉零售;水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政服务;洗车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老服务;病人陪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 | **中企****公司 | 评估备案 (核准)机构 | ****财政厅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企正资评报字【2024】第B0013号 | 核准(备案)号 | 新财企函告 〔2020〕3号 | |||||||||
转让标的企业100%股权评估值(元) | 419100.00 | 备案/核准 日期 | 2020年4月17日 | |||||||||
转让方持有15%股权评估值(元) | 62700.00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30日 | |||||||||
挂牌价(元) | 63000.00 | |||||||||||
保证金(元) | 20000.00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
是否捆绑 债权转让 | □是:债权金额: 万元 √否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公司 | 20% | |||||||||||
******公司 | 15% | |||||||||||
杨静翠 | 65%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专项财务审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2024年1月1日-4月30日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418287.1 | 1000 | 417287.1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实收资本 | ||||||||||
/ | -304676.35 | 770000 | ||||||||||
审计机构名称 | 新****事务所****公司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本月) | 营业利润(本月) | 净利润(本月) | |||||||||
2024年6月 | / | -1,160.53 | -1,160.5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期末)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 | |||||||||
月报 | 715,950.46 | 1000 | 714,950.46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标的 企业名称 | **九宫物流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801MA77EGQP64 | ||||||||
法定负责人 | 闹鲁布阿拉西 | 所属行业 | 物流仓储综合 | |||||||||
注册地(住所) | ********辖****总站院内4#一层 | |||||||||||
转让方持有 股权比例(%) | 15% | |||||||||||
拟转让 股权比例(%) | 15%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对《******公司参股**西域****公司15%股权转让的请示》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 | |||||||||||
批准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会议纪要 |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会议纪要 | |||||||||||
其他披露信息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国有 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 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 公司国有股权 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重大事项 披露内容 | 无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国融信德****公司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四、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五、**国融信德****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国融信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协议书》,转、受双方在《股权交易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国融信德****公司指定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 |||||||||||
竞价规则 | / | |||||||||||
交易指南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3日 |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保证金处置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国融信德****公司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国融信德****公司造成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国融信德****公司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九、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现场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6:00-19:30 | ||||||||||
单位名称 | **国融信德****公司 | |||||||||||
单位地址 | **市圣果路福润德大厦A座5楼 | |||||||||||
联系人 | 于女士 | 联系电话 | 185****2201 |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180****5889 | ||||||||||
办公电话 | 0996-****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