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
****(采购人)对某县智慧水务三期项目(立项编号:29M24212WW0166、29M24212WW0167)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三。
1.1采购内容:
采购包一:**竞达品牌智能水表:采购5790台**竞达品牌LXSY-15D型号智能水表。
采购包二:**隆基品牌智能水表:采购6714台**隆基品牌LGW-NHSQ47 DN15型号智能水表。
采购包三:腾越品牌智能水表:采购2200台腾越品牌LXSKZ-WX(DN15NB)型号智能水表。
采购包四:新天科技品牌智能水表:采购1400台新天科技品牌LXFMN DN15型号智能水表。
2.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原厂】
采购包二:**隆基品牌智能水表
供应商名称:**隆基****公司【原厂】
采购包三:腾越品牌智能水表
供应商名称:******公司【原厂】
采购包四:新天科技品牌智能水表
供应商名称:****公司【原厂】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评审人员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ICT)项目,收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设备品牌和型号,采购包一须向****【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包二须向**隆基****公司【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包三须向******公司【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包四须向****公司【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1.0)》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某县智慧水务三期项目(立项编号:29M24212WW0166、29M24212WW0167)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中心7层
联系人:赵越
电话:186****989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槐北路38号
联 系 人:刘从从
电 话:158****6370
电子邮件:****@139.com
监督部门:****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0311-****59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