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玻璃钢化粪池、玻璃钢夹砂管甲供材料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玻璃钢化粪池、玻璃钢夹砂管甲供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1 | 折扣率报价:55(%) | **** | 暨阳街道袁家村146号 |
2 | 折扣率报价:30(%) | **** | 暨阳街道袁家村146号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玻璃钢化粪池甲供材料采购 | 玻璃钢化粪池 | 浩源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甲供材料采购 | 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 | 浩源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波,章海江,陈华平,朱刚,施焕祥,郭康,傅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诸国资办【2021】5号文件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一:15000;标项二: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陶朱街道环**路228号
工作电话:138****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环**路1****中心B2幢301室
工作电话:152****6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书哲
工作电话:152****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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