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工厂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工厂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厂****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4〕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省**县****园区科技路东侧、纬一**侧。 2.1.2建设规模:****工厂项目,占地面积约87亩,总投资约20000万元,建设双层标准化厂房(上层7米、下层8米),计划建筑面积约70000。 2.1.3招标控制价:18592.67万元(含设计费175.09万元、**工程费17508.55万元、预备费909.0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0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第一批图纸),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2026年1月竣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竣工图文件等所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包含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上报审批、施工、采购,具体范围见设计任务书。 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厂房、综合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厂区内配套实施(道路、围墙、标识、门卫、车位(含充电桩)、雨污水、景观绿化、消防、自来水、电气、供配电、燃气、智能化、弱电等)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交付使用。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注:****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6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如相关人员为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要求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投标人自2022年7月30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0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49.****.6:17001/Website/#/。的信息为准)。 3.11****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6058、189****9236;QQ:****927750。 4.4具体详见**市公共**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cn/fwdh/00500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市公共**交易网**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地址:**县金鹏大道2号306室 电话:0517-****9951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县山水商务大厦12楼 联系人:徐澍 联系电话:139****17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李东 电话:0517-****6767 **** 2024年7月17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厂****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4〕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省**县****园区科技路东侧、纬一**侧。 2.1.2建设规模:****工厂项目,占地面积约87亩,总投资约20000万元,建设双层标准化厂房(上层7米、下层8米),计划建筑面积约70000。 2.1.3招标控制价:18592.67万元(含设计费175.09万元、**工程费17508.55万元、预备费909.0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0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第一批图纸),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2026年1月竣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竣工图文件等所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包含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上报审批、施工、采购,具体范围见设计任务书。 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厂房、综合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厂区内配套实施(道路、围墙、标识、门卫、车位(含充电桩)、雨污水、景观绿化、消防、自来水、电气、供配电、燃气、智能化、弱电等)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交付使用。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注:****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6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如相关人员为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要求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投标人自2022年7月30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0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49.****.6:17001/Website/#/。的信息为准)。 3.11****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6058、189****9236;QQ:****927750。 4.4具体详见**市公共**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cn/fwdh/00500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市公共**交易网**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地址:**县金鹏大道2号306室 电话:0517-****9951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县山水商务大厦12楼 联系人:徐澍 联系电话:139****17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李东 电话:0517-****6767 **** 2024年7月17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