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鹤发改社会〔2024〕136号
关于****运动场、食堂、教学楼、科教楼、围墙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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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运动场、食堂、教学楼、科教楼、围墙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校园环境,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同意你单位实施****运动场、食堂、教学楼、科教楼、围墙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校园内。主要进行运动场、笃行楼、科教楼、慎思楼、弘文阁、思齐楼、博学楼、食堂临时洗菜房、围墙等维修改造。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7万元,预备费10.7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财政局出具的《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教育系统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鹤财教指〔2024〕001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教育系统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鹤财教指〔2024〕002号)、《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市不动产权第****008号)。
五、建设工期为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个月****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