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县鸠坑口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鸠坑口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鸠坑乡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14997.78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实施总里程6.619km,包括改建段2.689km,金刘线局部提升改造3.93km。改建段起点位于鸠坑多刘家村,起点桩号K0+000,路线往东北方向至鸠坑口码头,**鸠坑口大桥,跨过千岛湖后连接终点威坪镇威前线,终点桩号K2+689,改建段路线全长2.689km。局部提升改造段起点为鸠坑乡**村,起点桩号为CK0+000,路线按原有老路金刘线布设直至终点刘家村,桩号CK3+930,顺接改建段起点,里程3.930km。毛刘线改建段设置特大桥梁488米/1座,涵洞11道。提升改造段涵洞8道。威前线改路长度约0.6公里。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周围环境状况等,经现场踏勘和调查,确定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距离及分布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规模 | |
X | Y | |||||||
刘家村 | 666994.8 | ****471.8 | 环境空气 | 维持环境空气质量 | 二类区 | K0+000两侧 | 穿越 | 约20户 |
刘家村零散居民 | 667291.1 | ****298.7 | K2+020东侧 | 2m | 1户 | |||
黄江坛零散居民 | 666712.5 | ****655.9 | K2+689西侧 | 160 | 8户 | |||
伊畈村 | 669655.1 | ****891.3 | 威前线施工场地西侧 | 320 | 约20户 | |||
****村委会 | 666028.9 | ****839.4 | **村施工场地西侧 | 10 | 约10人 | |||
**村 | 666036.4 | ****862.7 | **村施工场地西侧 | 10 | 约50户 | |||
****服务站 | 666182.3 | ****725.4 | **村施工场地东侧 | 20 | 约10人 | |||
富春江—**江风景名胜区 | / | / | 一类区 | 项目跨越 | / | / |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情况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营运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①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 ②做好施工组织安排工作; ③实行分层开挖的操作制度,保存熟化土; ④在进行生态恢复之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干扰地表和切割坡面必须进行地貌恢复; ⑤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⑥对占用林地以及灌草地的植被恢复; ⑦生态恢复时,应尽量采用本地种类或常见绿化物种,严禁随意使用非本地物种,避免因生物侵袭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带来严重伤害; ⑧尽量减少在湿地鸟类迁徙停歇的高峰时期的作业内容; ⑨要做好生产废水的排放工作。施工产生的废水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减少对动物生境的污染; ⑩制定好宣传计划和规章制度,积极向施工人员宣传野生动物的保护知识; ⑾建议设置绿化林带,利用其能降噪、遮光、减振的功能,最大程度降低营运期对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 | 按要求落实 | / | / | |
水生生态 | ①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操作排放的施工废水; ②避开鱼类产卵期; ③施工结束后,应尽量使施工段河床恢复原貌。 | 按要求落实 | / | / | |
地表水环境 | (1)桥梁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 (2)场地四周及场地内设置截流沟,截流初期雨水和设备车辆清洗废水; (3)桥梁施工废水经抽取至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 (4)施工场地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按要求落实。 | (1)桥梁设置隔油沉淀池; (2)桥梁两侧设置相应规格的应急池 | 按要求落实。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
声环境 | (1)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作业时间; (2)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和路线; (3)合理规划拌和站等的选址; (4)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影响。 | 施工边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居民集中区等区域设置禁鸣标志 | 沿线居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
振动 | / | / | / | / | |
大气环境 | (1)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大宗物料及时遮盖; (3)渣土等密闭运输; (4)沥青铺浇时,避开风向针对居民区的时段。 | 按要求落实。 | / | / | |
固体废物 | (1)桥梁钻渣泥浆固化后就地填埋; (2)建筑垃圾****处理场消纳场地; (3)现有道路沥青弃方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4)弃土场设置不低于2.1米的遮挡围墙; (5)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按要求落实。 | 道路相隔一定距离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按要求落实。 | |
电磁环境 |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 | / | |
环境监测 | 空气 | 2次/年或随机抽样监测,每次3天,每天不小于12h取样时间 | 检测结果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 | / |
地表水 | 桥梁和涉水路段施工,每次监测1天,每天上下午各1次 | / | / | ||
噪声 | 施工高峰期抽查,每次1天,昼夜各1次 | / | / | ||
其他 | / | / | / | / |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县鸠坑口大桥及接线工程选址于**省**市**县鸠坑乡,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当地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源均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环境风险很小。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落实以上要求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调查范围包括伊畈村、**村、刘家村等。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郑文林 联系电话:139****227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振华路206号西港新界B区8E二楼
邮箱:****@qq.com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153****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