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整合优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重点支持粮油作物和藤茶、绿茶、油茶、果蔬等重要农产品的耕、种、防、收、售等环节,为60%以上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2024年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33万亩。
(二)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按照市场价格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资金由农户自筹和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组成。原则上补助经营主体的费用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
(三)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可采取服务组织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少收项目补贴资金部分,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资金补助服务组织少收的服务费;也可采取服务组织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按全额收费,在验收合格后财政兑现补助资金时按比例返还服务对象的方式。
二、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条件
(一)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自愿接****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公司、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经****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服务主体填写《**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见附件)后,****政府(县仙****服务中心)、****中心初审通过****农业农村局备案,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需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
4、服务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5、各项管理制度;
6、办公、生产、经营、服务的影像资料;
(二)遴选
****政府(县仙****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核实、对项目实施主体实地考察后,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公示
遴****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入选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上午10:00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17:30,逾期未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五、报名地址
****政府(县仙****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翔凤镇:0718-****276;绿水镇:0718-****024;漫水乡:0718-****100;百福司镇:0718-****138;大河镇:0718-****121;旧司镇:0718-****013;三胡乡:0718-****012;革勒车镇:0718-****009;县仙****服务中心:0718-****629;县农业农村局:151****2623。
附件:**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地址 | 乡(镇) 村 | ||
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办公座机/手机 | |||||
作业人数 (人) | 机械类型、数量 | ||||
申请内容 (服务面积、地点、内容、服务农户数量等) | 年 月 日 | ||||
****中心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 ||||
****政府 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 |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