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与**化利用项目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与**化利用项目监理
1.2 采购人:****
1.3釆购代理机构:****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和无动力生态处理终端,其中:污水主、支管和终端管网全长约9290m,管径为D200-D1000mm,接户管长约6580m,管径为De160mm 。无动力生态处理终端共12座,总设计规模160m3/d。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采购编号:****
1.8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2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3建设地点:东冶镇独泉村、降区村、东轩村;次营镇上义村、赛村、庄头村;白桑镇南香台村;蟒河镇寺沟村、宫上村;**镇封头村;****社区。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采购项目);
(2)信誉要求:****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其他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在**县******广场商业1#购买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项目总监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并携带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县******广场商业1#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35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