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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一、评标情况
供应链信息化协同平台: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4,252,9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设计及实施完毕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东软****公司,投标报价:3,680,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即180日)内设计及实施完毕
中标候选人第3名:哈尔****公司,投标报价:4,120,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期:合同签订后200日内设计及实施完毕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姜冰
中标候选人(**东软****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伟
中标候选人(哈尔****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樊俣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中标候选人(**东软****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中标候选人(哈尔****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建议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东软****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建议该投标人中标候选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哈尔****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建议该投标人中标候选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递交地点为****。
异议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公示时间:2024-07-17至2024-07-22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创新二路33号
联系人:袁志豪
电 话:024-****59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
联系人:段工
电 话:176****2652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