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干部人事档案智慧库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县干部人事档案智慧库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县严陵镇魏家东**段33号3栋双创综合体人才公寓A区一楼。
2.2规模:**县严陵镇魏家东**段33号3栋双创综合体人才公寓A区一楼,建筑面积为702.24平方米。主要包括干部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平台(含机房)建设、实体档案存储设备建设、智慧档案馆库房十防管理平台(中控室)建设、档案库房环境一体化测控系统建设、档案库房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档案库房防虫驱鼠漏水测控系统建设、档案库房消防系统建设、档案数字化办公设备建设、档案办公室建设、档案库房建设等。
2.3项目总投资:563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2、施工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ggzy.****.cn/ )—“登录”—“ **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 话:0832-****6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下载地 址: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严陵镇西街54号
邮 编: 642450
联 系 人(异议受理): 李先生
电 话: 0832-****0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2栋1单元10楼100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15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07 月 1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