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 **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地点:**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有厂区范围内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垃圾焚烧入炉燃料结构,部分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日焚烧处理规模600吨保持不变,掺烧类生活垃圾固废、橡塑类、农林固体废物、豁免医疗废物及市政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100吨/天。****电厂设计发电量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凉山州**县姜州镇中和村三组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191****003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公司地址:**市******广场22层
联 系 人:廖工
联系电话:185****2562
邮 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后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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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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