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禹越镇天皇殿村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一 | **县禹越镇天皇殿村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15万元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1.****在禹越镇天皇殿村建设5G基站,根据《****联通〔2014〕586号》文件要求, 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公司负责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等工作职责。
2.根据《浙建风貌发〔2023〕68号》文件,明确各地在组织实施 5G 数字特型塔风貌整治提升过程中,鼓励采用“多杆合一”方式,在保障 5G 通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增设广告宣传、高空监控、气象监测、社会治理等复合功能,并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元素,彰显地域特色。
3.中国铁塔是一家中央国有企业,是全球最大的信息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统筹共建共享。可提供7*24小时连续稳定的电力保障、便捷可靠的通信条件、专业高效的运维能力。
4.此次项目位于禹越镇天皇殿村指定地块,地理位置上与铁塔5G基站重合,为降低总体投资、充分共享采用“多杆合一”方式,****基于实际通信需求及形象展示服务。结合《****联通〔2014〕586号》文件及《浙建风貌发〔2023〕68号》文件相关规定,由****实施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2、拟定供应商地址:**省**市成业路555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沈国祥 | 工程师 | ****管理中心 |
蔡龙 | 工程师 | ****政府****中心 |
余方翔 | 工程师 | ****人民政府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2-****282
地址:**省**市**县禹越镇**西路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0572-****188
地址:**县武****商铺14幢3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
联系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257
地址:**县**街22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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