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校施工项目(重新招标)的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小学分校施工项目(重新招标)作如下澄清答疑:
1.原招标文件:“K值的抽取: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完成后,招标人抽取K值,并根据抽取的K值计算F值,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现修改为:“K值(评标基准价系数)的抽取: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在线抽取K值,并根据抽取的K值计算F值,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
2.删除招标文件P103页21.39条:“中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或****公司须在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从其银行账户提供等同于500万美元等额外币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若中标人不能满足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委员会确定的下一顺序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调整为:2024年08月01日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08月01日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项目经理(建造师)答辩-添加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钉钉账号时间调整为2024年08月01日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12时00分。
4.已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自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如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谯**7号楼4楼
联 系 人:李雪
联系方式:0550-****1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丰乐大道1899号车城南北区商业A1幢131、132
联系人:徐智
联系方式:0550-****159、139****1973
日期: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