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医诊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中医诊疗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5.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中医诊疗设备,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性能参数。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7. 供货期:2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
二、供货商资格要求
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磋商供应商资格声明】);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前述证明文件的话,则投标时需提供)
(2)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前述证明文件的话,则投标时需提供)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政府****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2)至第(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方式及供货商数量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2.本次采购确定的供应商数量:1名。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五、获取磋商文件
1.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登记,未带上述资料参加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3.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省**市**市**路388号汇锦**三期20幢102室)
4.磋商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自带U盘报名后拷贝文件。
5.磋商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于领取磋商文件时缴纳。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六、提交响应问价时间
2024年7月25日14:10时至14:3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4:30时;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市**路388号汇锦**三期20幢102室)
八、其他
1.采购单位
名称:****
地址:****社区
联系方式:136****7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路388号汇锦**三期20幢102室
联系方式:189****69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
联系人:詹江
电话:189****6979
****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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