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秋-2027春教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开标日期:2024年07月17日
****2024秋-2027春教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地址:******开发区汤口路2766号香馨创谷产业园11号楼101室
投标报价(码洋折扣):77.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市新站区**北路与北二环**万国大厦1508室
投标报价(码洋折扣):77.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市****公司
地址:安****开发区青翠**,************办2-618室
投标报价(码洋折扣):77.20%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国庆西路199号
联系人:郑馆长
联系方式:139****98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国庆路信谊尚城国际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7****0071,189****5192
公示期:2024年07月18日-2024年07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国庆路信谊尚城国际,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7****0071,189****5192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公示自动转为中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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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