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二期B地块,北侧紧邻****学院和****二期A块,东侧距离六治屯约50m,南侧及西侧紧邻农用地。占地面积175627.64平方米(合263.441亩),中心坐标:107.617506°E,23.320436°N。通过对地块相关资料梳理分析、地块相关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污染识别,经分析总结,得出如下结论:
根据《**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调查内容及技术路线要求,无以下任何一项,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无可能的污染源,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
2、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
3、历史上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
4、历史上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
5、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等;
6、历史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地块相关资料缺失,缺少判断依据。
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利用历史上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曾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调查地块不涉及“指引”中七项条件的任何一项,判定地块内及周边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为齐全。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因此,根据《**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调查内容及技术路线要求,本次****二期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