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伙伴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对********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伙伴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伙伴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7月18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节假日除外)在**市**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10时0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伙伴
采购包最高限价:按照《****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费及设计费下浮规定,本项目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7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8 | 设计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9 |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
10 |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8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电话或现场或微信形式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售标书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列东支行
银行账号:181********002383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时00分00秒(**时间)。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三****服务中心(**省**市**区新**路395号**市下洋文化综合大楼6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时00分00秒(**时间)。
开标地点:三****服务中心(**省**市**区新**路395号**市下洋文化综合大楼6楼)第一开标室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东大路2号11幢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76****0699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沪明新村12幢9楼917-920
联系人:陈诗洁
联系电话:0598-****586
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