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优化土地**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结合我市土地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中心**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的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中心**范围及**岸**塔岗围片区,包括**区、**区、**区行政辖区全域及**区的**岸**塔岗围片区(不含主要水域),总面积约402.56平方公里。
二、本次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和商服路线价。
三、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23年1月1日。
四、本次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用地五类。
(一)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
(二)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三)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维修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体等的用地)。
(五)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指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
(六)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用地,其用途类别的基准地价可参照《****中心**其他用地价格参照系数表》确定。
五、本次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估价期日2023年1月1日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下的价格。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公用设施用地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此次的基准地价内涵如下表所示:
用地类型 | 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内容 | 地价内涵 |
商服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2.5 | ||
价格类型 | 首层楼面地价 | ||
商服路线价 | 零售商业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2.5 | ||
价格类型 | 首层楼面地价 | ||
标准宽度、标准深度 | 标准宽度为4米,标准深度为12米 | ||
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2.5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2.0 | ||
价格类型 | 地面地价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2.0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公用设施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1.5 | ||
价格类型 | 地面地价 |
六、本次基准地价的图件在****网站(https://www.****.cn/zrzyj/index.html)公布和查询。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负责解释。
附件:1、****中心**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各用途级别范围及级别价格表
2、****中心**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各用途区片价格表
3、****中心**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商服路线价区段表
4、****中心**其他用地价格参照系数表
5、****中心**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
6、****中心**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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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
附件:
附件5:****中心**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pdf
附件6:****中心**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