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昆****实验室(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8 10: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实验室(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科****公司实验室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开发区马金铺高登路1676号。地理坐标:东经102°49′1.450″,北纬24°46′29.601″。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开发区马金铺高登路1676号水科技园6号标准厂房****实验室,占地面积1937㎡。主要建设实验区、清洗间、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开展细胞培养、耐药检测 、基因测序等临床检验检测服务100000-150000份/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7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异味等。实验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各实验区未有效收集的废气及异味经对应负压收集+中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各自排风口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区废水、办公生活废水等。实验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与****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运营,产噪设备置于室内并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过滤器、检测及研发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残余样品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 废弃试剂瓶、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医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乙醇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配备消防、防护器材设施;建立防范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实验室(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1885
通讯地址:**省**市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6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