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因开展业务需要,需采购一批金属试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中心金属试件(耗材)采购。
2.项目控制价
整个项目合计金额预计约451640万元(含税),各项目控制单价如下(任意一项报价单价超控制单价均为无效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材质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控制单价 (元) | 控制总价 (元) |
1 | 合金钢管 | 15CrMo | Ф89×7×125mm | 1800 | 58 | 104400 |
2 | 碳钢管 | 20# | Ф89×7×125mm | 1800 | 30 | 54000 |
3 | 不锈钢管 | 06Cr19Ni10 | Ф89×7×125mm | 2400 | 85 | 204000 |
4 | 小径管 | 15CrMo | ФQ22*3*125mm | 600 | 8.7 | 5220 |
5 | 钢板 | Q345R | 300*125*12mm | 960 | 39 | 37440 |
6 | 钢筋 | HRB335 | Ф20*500mm | 3400 | 13.7 | 46580 |
合计 | 10960 | 451640 |
3.项目内容
详见《货物及技术参数要求》(附件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一式二份。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
(一)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附件2);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附件3);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4一致,加盖公章),以人民币结算。
四、评标办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对应项目的单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项目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项满分值。各价格项满分值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材质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价 (元) | 评标满分值 |
1 | 合金钢管 | 15CrMo | Ф89×7×125mm | 1800 | 20分 | |
2 | 碳钢管 | 20# | Ф89×7×125mm | 1800 | 10分 | |
3 | 不锈钢管 | 06Cr19Ni10 | Ф89×7×125mm | 2400 | 45分 | |
4 | 小径管 | 15CrMo | Q22*3*125mm | 600 | 5分 | |
5 | 钢板 | Q345R | 300*125*12mm | 960 | 10分 | |
6 | 钢筋 | HRB335 | 20*500mm | 3400 | 10分 | |
合计 | 100分 |
各价格项单价逐一评分,合计总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如出现相同分数,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备注: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中标人应完全响应《货物及技术参数要求》(附件1)中的全部内容,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货物质量及交货期
1.购买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对坡口角度进行加工时应采用机械加工法,不得使用火焰气割等方式对坡口进行加工;
2.所采购的管材必须为无缝钢管,不得用其他有缝管材代替;
3.交接货物时,供货商应提供每种试件材质、型号、规格的质量保证书;
4.所有货物均应达到附件1中所提及的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交货期为乙方接到甲方订货单后,按单次定货量,在5个自然日送达指定位置。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质保期内中标人对货物因非人为破坏、使用等原因造成损坏的,中标人须免费负责更换。
六、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期内若中标人出现三次及以上未按时将货特送达指定地点、指定位置,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4.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特**全事故的,中标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七、交货与付款
1.交货地点:**省****沙石化古雷****中心,具体位置根据我司实际需要确定;为方便厂区管理,在采购周中标人在供货期内在指定一台专用车辆(同一车牌号)进行供货。
2.付款方式: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按批次或按季度据实结算。中标人货物通过验收后,开具实际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款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 16:30(**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市**县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10楼,邮编:350108);
3.联系人:吴女士(186****7557);
4.技术咨询:郑先生(152****1993);
5.监督电话:郭先生(0591-****8512),邮箱****@126.com。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达****(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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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