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省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青财建字〔2021〕1296文件。现将该项目工程结算及工程财务决算审核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遴选询价,请符合项目相关要求、****公司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1)****维修改造项目—维修及安装工程
(2)****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装饰工程(粉刷)
2、项目内容:
****维修改造项目—维修及安装工程,项目投资总金额193801.1元。
****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装饰工程(粉刷),项目投资总金额281817.58元。
3、服务内容:按照工程结算及工程财务决算审核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工程结算及工程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并按时出具工程结算定案单及工程决算审计报告资料。
二、遴选询价要求
要求参加遴选询价的工程结算及工程财务决算审核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9)参加遴选财务决算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书》,遴选单位有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外省企业需要进青备案;
(10)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11)报价文件;
(12)报价文件要求:材料胶装、一式一份。
(13)****公众号发布的遴选公告
三、遴选结果通知
****委员会和院务会议审定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遴选结束后5天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中选,不再另行通知。
四、合同签订
在收到中选通知5天以内,中选单位应当与遴选人按国家标准规范签订造价咨询合同。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工作日,即7月17日至7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0日(共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办公室(**县三角城大街32号)
联系电话:09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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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