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燕山乳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燕山乳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口镇南农路9号
公示时间:2024-07-18至2024-07-24
受理时间:2024-07-09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面积约4500平方米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共需建设1条巴氏鲜奶生产线、3条巴氏发酵乳生产线和4条梅园特色乳制品生产线。预计增加玻璃瓶灌装机等六十多台设备,采取原料验收、标准化、杀菌、发酵、灌装、包装、贮存等工艺,生产玻璃瓶装鲜奶和酸奶、杯装酸奶、异型瓶装酸奶、袋装酸奶、凝酪、奶皮子、凝酪干和乳清,产能可达到18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本项目不产生废气;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依托******公司乳品****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市昌****服务中心处理;三、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四、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定期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黄立新
联系电话:189****5609
环评单位名称:**环普****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4MADM9HLR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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