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省**市**区西辅路483号503室 | 1,435,200.00元 | 1,435,200.00元 |
采购包1(****服刑人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C****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年 | 详见投标文件 | 1,435,2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成伟 |
评审专家: | 高宁霞 、 郁华 、 周玲 、 梁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24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预算金额(24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按0.9%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0.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 号: 811********003816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服刑人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1.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服务范围:**省**市**区河市镇**路1号(监内食堂)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采购计划数量和配送、切割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服务标准:中标人提供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及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
3、本项目合同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结果公告中“中标(成交)金额”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本项目的中标下浮率为40.20%,副食品配送服务价格按市调采价做为基准价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单价*(1-下浮率)。
名称:****
地址:**省**市**区河市**路1号
联系方式:0595-****706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66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珊珊、陈庆梅、薛赐朝
电话:0591-****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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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