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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对**市**区乌**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广市政字〔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加快**区城市化进程,完善**地下管廊建设,拓展**交通网络,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市**区乌**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区丰溪街道、大石街道。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1、******中学,长约433米,宽24米;2、仲山路向西延伸至康桥路,长约780米,宽24米;3、沿大石溪两岸建设沿溪两侧支路长约800米,宽10米。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并预留燃气管道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债资金和融资资金。
六、招标内容:****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依法依规实施。(具体详见附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32024XS****432)。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市****委员会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