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市政配套预埋工程邻近沪渝蓉(北沿江)铁路、扬马铁路(站场部分),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市政配套预埋工程邻近沪渝蓉(北沿江)铁路、扬马铁路(站场部分)方案设计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站综合交通枢纽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具体实施地点西起**河堤岸东侧、**已实施的连淮扬镇铁路下方既有市政配套预埋结构西侧,同步进行既有市政配套预埋工程的内部结构改造后利用为地下通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以下四部分工程内容,分别为盾构始发井、盾构接收井、盾构隧道、地下通道土建工程,同步实施地下通道机电与装修工程。盾构始发井采用明挖法施工,结构外包尺寸长25.4m、宽30m。盾构接收井采用明挖法施工,结构外包尺寸长18.6m、宽23m,盾构接收井与一期预埋结构连接段长2.5m、结构外包尺寸宽23m。采用2个外径φ7.9m、内径φ7.1m的圆形盾构隧道,盾构隧道段长约217m。地下通道主要由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和配套设备用房三部分组成,****车行通道设计全长约304.7米、311.2米,其中**段长95.57米,其余为改造利用已建成的既有预埋结构。
2.3 招标范围:1、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市政配套预埋工程邻近沪渝蓉(北沿江)铁路、扬马铁路(站场部分)方案设计进行技术分析和安全评估,并给出咨询意见。
2、方案设计执行国家、铁路行业标准与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情况。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咨询报告满足评审要求,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市政配套预埋工程邻近沪渝蓉(北沿江)铁路、扬马铁路(站场部分)方案设计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沪杭铁路****公司批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公路涉铁工程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7.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 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中路20号**国际大厦52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5.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7日14时30分,地点为****会议室(**市**中路20号**国际大厦4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https://www.****.com/joomla/)、**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市**中路20号**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225002
联系人: 联系人:徐敦芳
电话: 电话:137****466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