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高级中学综合楼、体育馆及食堂等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施工][**市﹒**蒙古族自治县]****综合楼、体育馆及食堂等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信息时间:2024-07-18 16:11 】
中标通知书
****综合楼、体育馆及食堂等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综合楼、体育馆及食堂等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综合楼、体育馆及食堂等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辰岳****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蒙古族自治县 | 建设地点 | 阜蒙县西关,教育路西段。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公司 | 韩秀芹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辽221****41680 | ****0582.600000元 | 2024年07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 工期:458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91.5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市兴光****公司;中****公司 | ******公司;**市佳音****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韩秀芹 | 王丽丽 | 王帅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韩秀芹 | 王丽丽 | 王帅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华 | 邓维 | 李帅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41680 | 辽221****18930 | 辽221****43149 | ||||||||
投标报价 | ****0582.600000元 | ****0953.040000元 | ****7578.58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024年07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 工期:458日历天 | 2024年07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 工期:458日历天 | 2024年07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 工期:458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91.51 | 87.84 | 87.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公司 | **市兴光****公司;中****公司 | ******公司;**市佳音****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企业业绩 第一名:****学校异地建校项目、阜****工会综合性职****文化宫)施工、阜****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救援大队办公楼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区军地联合指挥场所建设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第二名:**市**区2022年13个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市**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土建)施工、**省**市**区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第三名:**市**区2021年**街道东部区域9个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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