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外墙用轻瓷、柔性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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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673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外墙用轻瓷、柔性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环监表 [2024]18号 | 2024年7月18日 |
**环监表[2024]18号
关于《****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外墙用轻瓷、柔性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编制的《****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外墙用轻瓷、柔性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外墙用轻瓷、柔性石材建设项目。位于****开发区****中心路交叉口,占地2428.92平方米,总投资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建设轻瓷生产线和柔性石材生产线各1条,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轻瓷生产工艺:上玻璃→冲洗玻璃→覆膜→喷浆(上1遍料)→加热→布网→喷浆(上1遍料)→喷浆(上2遍料)→布网→加热烘干→压花→切割→成品;柔性石材生产工艺:上玻璃→冲洗玻璃→覆膜→喷浆→加热→喷浆→布网→加热烘干→压花→切割→成品。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208t/a,二氧化硫0.0024t/a,氮氧化物0.00562t/a;非甲烷总烃0.0059t/a。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营。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项目需落实相应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和设施运行管理要求。同时你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市蓝天工程等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按照《**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A级标准执行;
2.运营期投料及搅拌过程产生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 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烘道及蒸房产生废气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工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A级其他工序要求。
3.清洗玻璃基板产生废水利用“三级沉淀+循环利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标准及**县产****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4.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与管理,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破损玻璃基板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环氧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作为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