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S244潘黑路(K132+987-K134+658)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平****示范区**路与****广场6号楼22层
成交金额:陆拾肆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644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县S244潘黑路(K132+987-K134+658)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服务范围:项目勘察、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题报告(满足项目前期报批需求,包括土地预审、社稳、洪评、环评、水保、林地等专项报告编制及报批)及项目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中标后2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0天内完成工可批复的前置专题及工可报审成果文本,工可批复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前置专题及初步设计报审成果文本,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批复的前置专题及施工图报审成果文本,相关专题根据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各阶段工作需要应及时完成审批,后期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项目负责人:王功浩 执业证书信息: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B201********0113)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刚、朱奎、鲍传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迎驾大道西38号(采购人)和**县**镇中兴南路16号(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975,0564-****96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迎驾大道西38号
联系电话:0564-****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中兴南路16号
联系方式:0564-****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965/187****9693
****
****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