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提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提质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经济开发区**开发区**路29号的65040平米闲置土地,**53510.23万平方米厂房,建设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提质项目。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新增熔化炉、半连续成型、均质炉等部分设备并将1厂区部分设备搬迁至2#厂房,进行厂区设备分布调整,投产后扩建项目预计形成年产10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型材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开发区**路29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60000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扩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和洗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制纯水尾水一并接管至海****公司站进行处理,尾水排入洋蛮河。项目废水水质、水量均在海****公司可接纳范围内,不会对其集中处理设施构成冲击。
(2)废气: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熔炼废气、炒灰烟尘、均质废气、灰渣暂存间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噪,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均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各厂界评价点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全厂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扩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和洗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制纯水尾水一并接管至海****公司站进行处理,尾水排入洋蛮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扩建项目3台30T熔炼炉废气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14排气筒排放;2台30T熔炼炉废气以及1台25T熔炼炉废气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15排气筒排放;3台25T熔炼炉废气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16排气筒排放;3台25T熔炼炉废气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17排气筒排放;2台炒灰机废气与1#灰渣暂存间粉尘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8排气筒排放;另外2台炒灰机废气与2#灰渣暂存间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9排气筒排放;5台35T均质化炉及4台25T均质化炉废气通过25m高DA020排气筒排放;4台35T均质化炉及4台25T均质化炉废气通过25m高DA021排气筒排放;切削油雾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道引至楼顶排口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密封措施及收集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量,确保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控。
(3)噪声: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熔炼炉、半连续成型机(铸造系统),均质化炉及炒灰系统、风机等设备,主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安装减震器、厂房隔声、加强维护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处理。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各类规划要求;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拟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到位,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从环保的角度论证,项目在现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见网络链接:附件一 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3****9860
联系地址:****开发区**开发区**路29号
E-mail:****@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5-****9600
联系地址:****央路399****广场6号楼503室
E-mail:bhhb@vip.****.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2.5km的矩形区域),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③认为该地区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是否知晓本项目;⑤施工期间,最需要注意的问题;⑥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⑦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⑧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附件二),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