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实施**镇2023年小型水利工程维修项目。该工程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镇2023年小型水利工程维修项目。
1.2工程地点:**镇境内。
1.3工程内容:为保证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需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最高投标限价:49.52万元。
1.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2.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2业绩要求:无。
2.5.3信誉要求:
(1)在**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县境内投标。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90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3.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通过镇级验收后,根据县财政、县水利部门拨付比例付款(与县财政拨款进度同步)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专用税务发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3日8:00-11:00,下午14:00-17:30。
7.3、报名方式:微信报名(微信号:139****5969)。
7.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子虎
联系电话:137****388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必巧
联系电话:139****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