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及《******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22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蓝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成果。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政府4楼会议室召开。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15人。在蓝塘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5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q.com。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政府将于8月12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七、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蓝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62-****895。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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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