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待采购完成,中标人与****子公司河****公司签订合同。
1.1项目名称:********中心消防系统维修
1.2项目编号:****
1.3实施地点:****区
1.4采购范围:****中心消防系统维修。
1.5工期要求:10日历天。
1.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1.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8采购限价:20643元。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来具有与所投标段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2.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格式自拟)
2.4信誉要求: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格式自拟)
2.5其他要求
2.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价格最低且未超采购人限价的供应商,经采购人审核资格满足,则成交;否则,重新采购。
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前通过邮箱报名。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省**市**区鸿苑路61号**苑西大堂。
6.1施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开具已完成产值的发票后30日内,付至已完成产值价款的 85 %;
6.2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的28天内,上报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经甲方结算认可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 ;
6.2 剩余结算价款的 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及纠纷,经乙方书面申请后30日内,甲方予以无息退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的方法,即同等条件下,按照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遇报价相同者,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优者为先。
9. 异议的提出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详细要求如下。
10.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10.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许可证,虚假业绩或财务状况,虚假信用,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集团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鸿苑路6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6****6253
监督机构:****公司
电话:0371-****8307
地址:**市**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0楼2010室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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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