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关村灌区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澄清答疑
**县关村灌区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澄清答疑
递交时间:2024-07-18 13:08
10天 |
资金现金 |
7.8万元 人民币 |
1,310.23万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县关村灌区 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施工项目 二次澄清答疑 关于**县关村灌区 2024年-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施工第七标段 工程量清单的疑问回复: 问题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应有总价项目分解表(临 时工程),但第七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并没有总价项目分解表(临时工程), 请答复说明; 回复:缺少的总价项目分解表可以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自行编制填报;其中,应该计列的项目及费用自主填报,并认为总价项目分解 表中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各个项目中。 问题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安全文明措施费、扬尘污染 防治费要单独计列;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 1.5 条要求:“安全生产措 施费计算标准为 2.5%,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但 是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安全文明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费项目,请答复 说明; 回复:安全文明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费单独计列在总价项目分解表中, 总价项目分解表的填制按照问题 1回复编制。 问题 3、第七标段的建筑工程为泵房及办公楼,属于房屋建筑工程的范畴, 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完全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且有的工程项 目划分太过粗略,缺少必要的项目特征描述,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不便于 结算管理,是否需要细化,请答复。 回复:本项目为水利工程项目,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 制,施工中涉及到相关变更等内容,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 算规则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水利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0355-****371 电子邮件: ****@126.com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岚水乡岚水村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55-****16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开发区太行北路 154号 联 系 人:李貝 联系电话:155****185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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