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两区同建回**置房(柴胡店镇三期)项目管材管件采购。
2、项目地点:**县两区同建回**置房(柴胡店镇三期)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的管材管件,管材管件工程量详见技术要求。注:工程量以实际计量为准。
4、项目期限:
工期: 180天(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付款方式:
材料全部运至现场验收合格后,材料款按实际工程量计量后付至材料款的50%,项目竣工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材料款。(工程量以实际计量为准)。
备注:申请付款前中标单位需出具正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技术要求:
7、工程要求:
(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按询价人规定的时间进场或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送达,如有此现象解除合同,重新询价或顺延第二名,并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也由中标人承担。
(2)报价人需按本工程要求完成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材料运至现场后规格型号需满足要求,如现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中标单位应根据询价人要求及时调整。现场施工过程所需所有的工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中标人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按3000元扣除。
(4)询价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须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材料顺利运至现场。
(5)中标单位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造成双方或第三方的损害,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询价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并由此给询价单位造成的损失也由中标单位承担。
(6)中标单位自行协调当地的施工环境,创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因协调不利所造成的误工或耽误工期,责任自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材料运至现场后,由询价人核实工程量并对材料规格及质量验收,询价人要求由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材料,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并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材料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更换期间给询价人造成工期延误,延误工期每天按3000元扣除。
(8)提供报价时需按要求提供样品,无样品者取消投标资格。
8、保修:
材料运至现场后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应24小时内安排进行更换或维修,更换及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询价方不再另行支付此费用。
二、报价人报名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询价要求,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熟悉和掌握与本项目正常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3、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以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准,所报单价为含税价格;所填报的单价、总价应相对应,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装卸运输费、施工费、技术服务费、包装费、垃圾清理费、验收费(含第三方验收)、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对报价人自认为报价中没有考虑的费用,询价人将不予支付。
2、报价人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
四、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详见附件1)(备注:加盖公章)。
3、报价单(备注:①加盖公章②报价单中的联系方式及日期按要求填写)。
4、供应商须在2024年7月23日上午9:30前将响应文件送至****。逾期送达或者未送到指定地方的不予接受。
五、询价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询价内容及报价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报价人所报价格综合评定后,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拟定此次询价候选人。报价相等时,由询价人自行确定。询价人有否决所有报价的权利,并不做出任何解释。
六、在询价确定成交结果或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询价任务时,将由询价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七、废标情况
1、报价人未按照文件规定的报价单报价。
2、材料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
3、档案袋未密封或加盖公章。
4、其他适用于废标的情形。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九、附件:报价单(请扫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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