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公告信息
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
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
标段(包)名称 | 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荷城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603.66775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预算金额****6677.46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20.59元。 | |||
招标内容 | 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位于**市**区荷城街道**片区。本项目对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进行全过程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设计起点位于与规划丽南路平**,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自北向南,终点与现状大成路便道平交,终点桩号为:K710.195,路线长约1.710km,红线8m,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对沿线的电力管线施工提供进出的道路。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3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920.5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2.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2.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在**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使用电子证书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6.4 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2.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2.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2.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8.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2.8.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8.6 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7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1、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三楼开标(1)室(地址:**市**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 | 联系地址 | **市**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08号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傅秀珍 | 联系电话 | 0757-****73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桂城天佑六路3号桂江1号楼二层212号铺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陆广荣 | 联系电话 | 180****7589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3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市**区****办公室以荷办投审〔2024〕6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荷城街道海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市高****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4〕18 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6.交易编码:GC2024(GM)WZ0029 7.异议受理单位:**** 8.联系人:傅小姐 9.联系电话:0757-****73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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