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市**县青霞街道建业**段188号)土地红线范围内的预留空地上,**3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973m2,建设2栋生产厂房和1栋库房,**2条生产线,用于生产硅碳负极材料,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600t硅碳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建设性质为**,项目已于2024年02月29****改革局备案(《**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2-510129-04-01-898800】FGQB-0037号)。
****自行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本项目可免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第九条规定(即免于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一并公开。
2、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建设单位选用“****官网”,网址:https://www.****.cn/,该网站是建设单位对外公开且易于公众接触和阅读的企业官方网站,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6日,完成了“****硅碳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网络公示。
并委托《**科技报》于2024年7月12日和《人力**报》于2024年7月15日进行了****硅碳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纸刊登公示。
3、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通过邮箱****@qq.com寻求电子版,或点击下方链接自行下载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全文。
4、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6、本次公示内容
(1)****硅碳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全文;
(2)公众参与说明;
(3)公众意见表。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信函收件地址:**市**县青霞街道建业**段188号 收件人:李总 电话:180 8684 8837
(2)电子邮件发送地址:****@qq.com
8、公众意见截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5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9、文件获取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调查表获取链接:
https://pan.**.com/s/1n4SQGTBpg18xHnxhG0KUZQpwd=7md7
提取码: 7m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