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型聚氨酯保温管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881199 | 建设单位法人:高杰 |
杨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空港产业集聚区建业路0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节能环保型聚氨酯保温管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空港产业集聚区建业路02号 |
经度:112.36343 纬度: 34.73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3 |
孟环审〔20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881199001Y |
2024-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35.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88119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288119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4MA4679NX95 | 竣工时间:2024-05-25 |
2024-05-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24 |
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073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聚氨酯保温管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聚氨酯保温管生产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00mm保温管15万米/年 | 实际建设情况:300mm保温管5万米/年、200mm保温管5万米/年、100mm保温管5万米/年(总产能不变) |
由于市场原因,环评时考虑仅安装1条生产200mm规格的生产线,该生产线为高速挤出线,挤出产品单一,挤出速度为一般常规挤出设备的3-4倍。随着市场的变化,该单一产品规格较为单薄,****公司市场竞争力,且该高速挤出生产线一次投资成本较高,因此,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对产品规格进行调整,新上3条常规挤出生产线(挤出最大速度均为25m/h),生产规格分别为300mm、200mm、100mm,产品总产能不变,仍为15万米/a。项目调整产品方案后,总体产污水平不变,与环评一致。项目变动前后产品总产能不变,仍为15万米/a,原料聚乙烯用量不变,仍为776.5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聚乙烯管:聚乙烯、炭黑、稳定剂→下料→挤出→冷却→切割→聚乙烯管; 保温管:钢管→外壁清理→与上述生产的聚乙烯管进行穿管→发泡填充→自然凝固→保温管。 | 实际建设情况:聚乙烯管:聚乙烯、炭黑、稳定剂→下料→挤出→冷却→切割→聚乙烯管; 保温管:钢管→外壁清理→与上述生产的聚乙烯管进行穿管→发泡填充→自然凝固→保温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主要环保设施为1套挤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1套浇注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1套PE管切割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套破碎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套钢管清理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个化粪池20m3,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垃圾桶,1个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1个200m2的废料暂存区,1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环保设施为1套挤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1套浇注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1套破碎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套钢管清理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个化粪池20m3,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垃圾桶,1个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1个200m2的废料暂存区,1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 |
项目新上的3条生产线改进切割工艺,采用刀片旋切,切割过程无粉尘产生,因此未依托现有工程切割工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新增PE管生产线1条,依托使用生产设备主要有废料破碎机1台,废料切割机1台,钢管外壁清理机1台,保温管穿管机1台,聚氨酯发泡机1台。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PE管生产线3条,依托使用生产设备主要有废料破碎机1台,废料切割机1台,钢管外壁清理机1台,保温管穿管机1台,聚氨酯发泡机1台。 |
产品方案调整,对应PE管生产线有所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0864 | 0.0195 | 0.108 | 0 | 0 | 0.106 | 0.019 | |
0.0084 | 0.0019 | 0.0105 | 0 | 0 | 0.01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399 | 0.0467 | 0 | 0.2957 | 0 | 0.15 | -0.249 | / |
0.9613 | 0.1903 | 0 | 0.4907 | 0 | 0.661 | -0.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COD、氨氮浓度分别为182mg/m3、17.8mg/m3,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挤出工序配套1号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 | 挤出工序配套1号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 | 挤出废气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2024年6月3日排放浓度均值为6.7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59kg/h;2024年6月4日排放浓度均值为6.32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57kg/h。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相关限值要求。 | |
2 | 浇注工序配套2号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 | 浇注工序配套2号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 | 浇注废气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2024年6月3日排放浓度均值为3.77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49kg/h;2024年6月4日排放浓度均值为3.52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47kg/h。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相关限值要求。 | |
3 | 边角料破碎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 | 边角料破碎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边角料破碎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2024年6月3日排放浓度均值为5.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4kg/h;2024年6月4日排放浓度均值为5.4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14kg/h。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 |
4 | 钢管清理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 | 钢管清理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钢管清理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2024年6月3日排放浓度均值为8.4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28kg/h;2024年6月4日排放浓度均值为8.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28kg/h。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 |
5 | 现有工程PE切割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 | 现有工程PE切割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现有工程PE切割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2024年6月3日排放浓度均值为5.9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06kg/h;2024年6月4日排放浓度均值为6.0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07kg/h。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 | 设备减震隔声 | 厂区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3dB(A),厂区西厂界昼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区东、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2~56dB(A),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的昼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钢管清理铁屑、废电晕丝、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电晕丝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钢管清理铁屑(含收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废,袋装后定期外卖;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钢管清理铁屑、废电晕丝、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电晕丝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钢管清理铁屑(含收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废,袋装后定期外卖;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边角料破碎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钢管清理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化粪池;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料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边角料破碎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钢管清理配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化粪池;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料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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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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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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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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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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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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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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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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