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阻燃电缆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27291P | 建设单位法人:陈明法 |
郑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省黄****园区纬一路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阻燃电缆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 ****园区纬一路3号 |
经度:118.38526 纬度: 29.849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4 |
歙环字〔2023〕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2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2729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安****公司 |
****1002MA2RJRUA5L | 验收监测单位:**安****公司 |
****1002MA2RJRUA5L | 竣工时间:2023-12-28 |
2024-01-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02 |
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epc.****.cn/#/projectmanager/projectinfo/HyProjectInfoLis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阻燃电缆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阻燃电缆材料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投料、密闭混合、混练分散、喂料、挤塑、切粒、风冷、筛分、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投料、密闭混合、混练分散、喂料、挤塑、切粒、风冷(部分水冷)、筛分、检验、包装入库 |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项目年产10000 吨电缆材料中约500吨的产品质量要求的粘度较高,项目原设计的风冷工艺需改为水冷工艺,其余9500吨风冷的工艺不变,其他的生产工艺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网须管廊架空布设,对原有的雨、污水管网和应急导流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符合要求及不能利用的管网,按规范要求**,确保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的收集及应急导流管网系统的畅通。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间接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可直接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园区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处理厂。 废气:项目配料、投料、混炼落料口等含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混炼出料口、喂料机、挤出机、风冷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经收集由另外一套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用1根 15m高废气排放口排放。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东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声符合3类标准。 固废:对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间接循环冷却废水由**的管道接入原有工程**池,依托原有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处理站处理由厂区总排口排放。外排废水****园区****公司****园区****处理厂。 废气:本项目配料、投料、混炼口落料含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废气排放口排放; 混炼出料口、喂料机、挤出机、风冷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用DA005废气排放口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治理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外售给废品站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厂区已建危废库暂存,与现有工程危废统一委托**市正源****公司。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公司焚烧发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重新修订了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5 | 0.03 | 0 | 0 | 0 | 1.53 | 0.03 | |
23.56 | 0.609 | 0 | 0 | 0 | 24.169 | 0.6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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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预处理设施 | 园区的纳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 依托杭华原有雨污分流管网、初期雨水收****处理站的**池以及废水总排口。**本项目循环冷却废水排水管网约200m。 | 在该项目废水总排口检测项目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监测频次4次/周期,共测2周期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5废气排放处理设施 | 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以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 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和收集处理系统要求、监控要求及各项控制要求。 全厂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m。环境防护****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 本项目配料、投料、混炼口落料含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废气排放口排放; 混炼出料口、喂料机、挤出机、风冷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用DA005废气排放口排放。 | 在本项目上风向设1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在下风向厂界设3个监控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采样频次为4次/天,采样2天。同时监测风向、风速、温度及气压等气象参数。在厂区内设1个无组织监测点,检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采样频次为4次/天,采样2天。在DA005废气配料、投料、混炼口落料含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进口设1个监测点位1◎,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在DA005废气混炼出料口、喂料机、挤出机、风冷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进口设1监测点2◎,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在DA005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设1监测点3◎,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臭气浓度。各监测点监测频次为3次/天,采样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设施 | 项目东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符合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治理措施。 | 由于本项目西侧、北侧厂界与周边企业相邻,无法避开其他声源,因此在项目南侧、东侧厂界外1m声学敏感点处各设1个代表性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一次,共测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和泄露收集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类标准和建设用地达到《士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 按照要求建立了分区防渗和泄漏收集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合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项目依托杭华原项目设置的危废库2间,建筑面积为分别为20m2和30m2。危险废物暂存库的建设、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均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针对危暂存间采取“三防”措施。定期委托**市正源****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了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杭华化工原有项目管网、污水处理站及固废处置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杭华化工原有项目管网、污水处理站及固废处置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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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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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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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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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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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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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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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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